中华老祖宗的“至德”:为帮你除政敌,请“杀我全家、砍我手臂”?

历史中的科学原理 2024-01-12 12:05:13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曾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堪称“花痴护主”的典范。

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光阖闾登基王位后,对自己政敌的儿子——吴王僚之子庆忌寝食难安,毕竟自己为了争夺皇位杀了吴王僚。此时的庆忌已逃亡卫国,对外宣称要报杀父之仇,为此在卫国艾城招兵买马,伺机报复。

作为一国之君本没什么可担心的,派个刺客神不知鬼不觉将其刺死也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庆忌是出了名的勇士,号称吴国第一猛男。在这样的猛男面前,普通刺客根本近不了身,即便近身,看到庆忌这头号猛男,估计也会吓得尿裤子。况且即便是号称心理素质过硬程度天下第一的荆轲,不也失败了吗?当然这都是后话。

吴王阖闾想来想去,觉得不能蛮干还得智取。怎么智取呢?刺杀第一步自然是要近身,取信于庆忌是最好的近身办法。但考虑到庆忌虽然四肢发达但绝非头脑简单之辈,要想取得庆忌信任,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愁闷之时,伍子胥向其推荐了要离这个直男,说虽然此人身材矮小、相貌丑陋,但智商超群(这一点真没看出来)、剑术非凡,是刺杀庆忌的绝佳人选。当然眼下最主要的是将他打造成“花痴”,让他愿意为了吴王阖闾肝脑涂地。

果然吴王阖闾凭借着非凡的外表和三寸不烂之舌,就将要离紧紧拿捏住了。要离“花痴”大犯,主动献计给阖闾:“要想取信于庆忌,首先得将自己打造成阖闾的仇人。吴王可将我全家杀掉,再砍我一条手臂,以此制造烟雾弹迷惑庆忌。我再去投奔他,一定会被他重用。”

吴王阖闾一听当下就惊掉了下巴,但是惊奇之余还是感激得痛哭流涕,既然你对自己不仁,那就休怪我不义。吴王阖闾立马派人将要离一家老小全杀了,然后“仓促”间砍断了要离一只手臂。要离就这样“怀着血海深仇”逃离到卫国,投奔到了庆忌的门下。

庆忌当时对要离还有所防备,听说他遭遇了如此“大仇”,不经意深感同情了起来,于是本着“同病相怜”的心态,两人很快成为了知己,相互之间经常坐在一起交流复仇计划,就这样,在要离“奋不顾身”之下,终获得庆忌的信任。

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好在高明的剑客懂得隐忍,要离一直隐忍、伪装得很好,并没有被庆忌发现。

一次二人又聚在一起“抱头痛哭”之后,就喝起了酒。没有防备的庆忌很快醉过去呼呼大睡了,而佯装喝醉的要离瞅准机会拔剑刺向了庆忌的心脏。庆忌吃痛惊醒,看到昔日的“同病相怜”的好友居然是埋伏的间谍,顿时大失所望,但想着吴王阖闾能有这样忠心护主的刺客,顿为其倾倒,便含笑九泉了。

而要离见到临死前的庆忌如此深明大义,顿感羞愧,他此时猛然醒悟自己被阖闾忽悠了,庆忌不是他说的那样不堪,更不是一个不道德的败家子,而是一位伟大的勇士。想到这里,要离羞愧难当,拔剑自刎了。

站在今人的立场来看,这太残忍了,而且很为要离不值:自己的胳膊不要也就算了,毕竟是自己的东西,妻儿老小也拱手让出,只为了跟自己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君王王位的安稳。

但站在中华老祖宗的角度,这绝对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光荣事迹”,也是一种“至德”的表现,不然也不会写在《春秋》中“流芳百世”、供后人学习。

为了帮君主你铲除政敌、巩固皇位,请杀我全家、砍我手臂:为何在中华老祖宗眼中是一种“德”,甚至是一种“至德”表现呢?原因如下:

中华文明起源非常早。早在公元前26世纪时,淮河流域就出现了中华始祖的身影,由于那个时候尚处新石器时期,哺乳动物非常巨大,夏朝时恐怖的猛犸象还存活在地表。面对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华始祖想要活下去只能抱团取暖、形成部落。

因此,《吕氏春秋》开篇即认为:个体力量在自然界中无法生存,汇聚成群体便可以“服狡虫、制禽兽”。在这个汇聚过程中,君主和君主原则便产生了,而且地位极其高端:强有力的君主是保证群体生存的基石。

既然如此,接下来的问题自然就脱颖而出了:治国就等于立君,立君相当于国立。故而《吕氏春秋》认为治理国家最难的就是立君主。诸子百家也是如此认为,故而都是在探讨怎么立君,以及怎么帮君主治理国家这类主题单一的话题。

如此想来,要离为了君主的安危,舍小家为大家也就能理解了。

至于为何“护主”一定得上升到“德”的层面,主要得归功于孔子的“归结提炼”。孔子认为“文王之德乃是至德”,受到了后世君主的一致同意。为了能在法理上站住脚,权臣也纷纷以周文王为榜样,自己虽然坐拥天下三分有其二,但仍旧没有行篡位取而代之之事。待“天降重任”,自己的儿子取而代之便也合情合理了。

当然儿子的事情自己管不住,至少自己管住了自己的野心,忠心护主、侍奉当朝为正统,这就是“至德”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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