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民事一审判决书。该案因一位来自陕西渭南的21岁女大学生杨某某,在转转平台先后两次购买银环蛇而起。六名被告除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方转转之外,还有实施了出售、提供和交邮银环蛇的卖方三人,以及负责快递的申通公司和百世公司。(新京报9月22日)
网络交易平台是不允许买卖活体动物的,因此,这首先是网络平台的违法,而现在使人致死,这个平台要负一定的责任,这是不可推卸的。其次,这个快递公司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快递公司也是不许运送活体动物的,因此这个快递公司的责任是很大的。
但最重要的是这位大学生,她不该做出买蛇的行为。对于相关的规定,她应当懂得,而她没有克制信自己就是个错误,如果没有她的这种需求,她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现在一些人总是有特殊的需求,但有些特殊需求是违法的,如果这样做了就会引发很多不可预料的问题,一是自己违了法要受到制裁,二是也会处及到其它的人,甚至是家里人。
因此,其他人要吸取这个教训,不要做违法之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律规定不能做的就坚决不能做。自己的这种特殊需要,其实都是可有可无的,而对于自己可能有害的事就要坚决放弃。
包括毒蛇在内的小动物,其实都是需要保护的,它们在自然界里生活的很好,就不应将他们捕为己有。每种动物都是自然界的构成部分,这没有高低之分,而本质上就是要对一切小动物和好,不管它们是否有毒。
爱护小动物们是一个人爱心的体现,这也是一种素养,生物多样性的世界才是生机盎然的世界,人们都是其中平等的一员,做一个在小动眼中平等的人,这应当是每个人的自己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