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叙述的是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贪腐31个亿,有上千套房屋,结果在抓捕的过程中逃到了国外,犯罪嫌疑人逃脱了,那么他贪腐的钱和拥有的符合物该怎么处理?
人们常说冤有头,有台债有主。李传良是1963年生于黑龙江,他的仕途太顺利了。他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这在这在当地官员中可是个肥差,因为大事小情都需要财政局的审批。他连搂带拉,将许多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弄到了手,同时他还搞起了多种经营,你想哪个企业?如果有财政局局长大人作东,谁敢给他竞争呀?就这样,他聚集了许多不义之财。
接着他又担任鸡西市副市长,和鹤岗市副市长,他已经不以自己的工资为主要收入点了,更多的它是靠自己的企业,来制造利润。他已经羽翼丰满,能够在本地为所欲为了。后来他又进入到纪检委的视线,人们竟然查出他拥有31亿的资金来来源,而且拥有1000多套房产,用于土地开发工程建设,并且拥有大小车辆等等,他简直是一个号外的王中王,拥有极大的权力。纪检委发现了他的问题以后,他竟然逃向了国外,如今只能对他拥有的财产进行处置。对于这样罪大恶极的分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李传良现在正在国外苟延残喘,然而人们从他的行踪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些胆敢以身试法的人员,必将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即使是逃向国外,也必然会受到追究!李传良能早点回来,早点接受人民的审判,也许未来的路会平坦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