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每增长1%,可以提供多少新增就业岗位呢?这个问题的答案看似很好回答,但在南生仔细翻阅最近十多年来的国民经济核算报告后,又发现:好像根本找不出清晰的答案哦,数据之间都在打架呢。
以2023年为例,我国经济同比增长5.2%,新增的城镇就业岗位总数量为1244万,即:平均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带来239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我国2022年的经济同比增长3%,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总数量为1206万,平均每增长1%能带来402万个就业岗位。
2021年经济增长8.4%,新增就业岗位总数量为1269万,平均为151万;2020年的经济增长率为2.2%,新增就业岗位总数量为1186万,单位GDP增长1%可带来539万,为最近十年来中的峰值。
2019年为225万,2018年为203万,2017年为196万,2016年为193万,2015年为187万,2014年为145万,2013年为168万,2012年为160万,2011年为127万,2010年为110万……
整体来看,单位GDP提升力度与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数量之间的效率比似乎提升的很快。但问题就是:高的与低的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该如何抉择呢?
或许有人会说:当数据在波动时,合理的办法应是采用最近十几年来的平均数值,即我国经济每增长1%可带来217.6万个新增就业岗位。
这的确是平均数的精髓,但这不是居民收入数据啊——居民收入的特性就是高位、低位的差距很大、很大。穷人在为衣食而劳碌的时候,富人的财富却是以“亿元”为计算单位。
我们平时理解的“经济每提升1个百分点究竟能带来多少新增就业岗位,应是在小范围波动”——围绕基准点,窄幅波动。不应该出现这种上蹿下跳的大幅波动的奇怪现象,这不符合常理。
国家为什么每年都提出GDP增长目标,新增就业岗位等目标呢?就是因为这些数据之间是“有迹可循的,是有较强关系的”。要想完成每年新增1200万左右的就业岗位,就需要GDP增长率达到某个临界点。
新华网曾撰文称:我国将GDP增长率目标定在5%左右,这是充分考虑了促进就业增收,防范化解风险等需要而设定的。这里的潜台词是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与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数量是密切关联的。
但若按本文刚刚核算的结果,中国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能带来110万个就业岗位,也可能带来超过500万个就业岗位。数据之间有如此之大的差额,与5%这个目标究竟是如何匹配呢?
我们再仔细看看那些数据
从2010年至2023年的十多年时间内,我国每年的新增就业岗位数量的波动性是相当较窄的,大体在1200万附近徘徊。但每年的GDP增长率的波动性却较大,低得只有2.2%、3%,高的却有9.6%、10.6%。
GDP增长10.6%是2010年,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数量为1168万。而经济增长率最低的2.2%,是发生在2020年的事情,好像是疫情在全球肆虐的年份,给我国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却是1186万,比2010年更高。
如果我们摒弃之前被灌输的思维,即“经济增长与新增就业岗位数量之间有较强关联的理论”,从新获得的知识点却是:两者之间可能是“没有什么多大的关联”,经常出现背离。不能看表象,得看实质。
也可以有另外一个解释
这些新增的就业岗位里面包含了“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口”——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约2亿人。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角度观察,这两年新增数量会更高吧,这些都是“不充分就业人口”。
这些都是“低质量就业岗位”!要么收入低的时候,工作不饱和,总是接不到单子嘛。要么是辛苦劳累了一整天,却没有多少收入。社会保障程度低,公共服务政策不完善,发展通道又受限……
今天来个政策,鼓励大家摆摊子。后天不知道又出现什么幺蛾子,摊贩都被赶跑了。谁叫我们都是底层老百姓呢,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身份在“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与占道经营、堵塞交通”之间随时变化。本文由南生撰写,欢迎转发、评论、留言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