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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各乡村都有传统的集市,这些集市都有固定的赶集日期,到时人们不约而同地从四面八方赶来,故称“赶集”。山西境内有的地方农历逢三、逢六、逢九有集,有的地方逢一、四、七有集。通常为三天一小集,五天一大集。
几千年来,赶集是广大农村进行物资交易的主要方式,集市是村社最广泛和普遍的贸易场所。
孝义邑于七八千年前就有人类活动,至公元前594年置瓜衍县治,其集市的形成应当不晚于此;汉唐时出现的“重镇”现象,足以证明当地集市的繁荣。尤其在城关、兑镇、下堡等地,集市已非常成熟,规模非凡。此后,集市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不断发展。
清道光八年(1828)兑九峪老爷庙碑记载:“兑九峪乃孝属之首镇,实聚粮之码头。规以二、四、七、九日为集期,乃缘本镇东界平介等属,西通隰州,自陕西省延安、榆林一带,每逢集期,即有商民兴贩,西产粮粟到镇粜卖,而东路府属平介以及太原府等属十余州县商贩,纷纷云集采买……”新中国成立后,孝义百姓仍然继续保持了赶集的传统风俗,民间每逢二、七日为大集,四、九日为小集的风俗依然沿用。
孝义的集市,总体上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固定的常年市场,如创于清末民初的“永安市场”,平时每日均有市;而孝义古城中从北门向中阳楼直至南门,大街两侧自清代至民国已形成了十分成熟的街市。
另一类则是集市和庙会,只在特定的时间内举行。其知名的集市有兑镇、下堡、梧桐、司马、西泉、南阳、胡家窑、李家庄、下栅、东盘粮以及大孝堡、神福、水峪、柳湾、西辛庄、西河底等。新中国成立后,孝义古城的集市日期统一改为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举行,即逢五是集。
农民赶集主要是交易农副产品,一到逢集之日,沿途骑车的、挑担的、肩背的,络绎不绝。集市有各自固定的地点,一般设在中心自然村或交通要冲。集市中各类商品,如粮食、牲口、猪羊、菜蔬、布匹、杂货等,都有各自专门的交易区域。这种区域的划分是人们长期交易的习惯形成,买什么东西就到什么市上去挑选。
每逢集或会,平时游乡串村的货郎担之类游动商贩也会纷纷赶往集会,借助集会的人气进行交易活动。所以,各地在赶集逢会时,僻乡野村往往是看不见游商挑贩们身影的。构成集市的卖家主体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瞅准各地集市时间主要在集市上活动的商家;二是平日里走乡串户的游动商贩,各地赶集逢会少不了他们;三是有相当数量带着自家剩余的农畜副产品前来交易的农户。此外,还有卖各种手艺、说书杂耍一类的民间艺人参会挣钱。
集市上一般没有固定的店房柜台,一切货物就地摆摊。人们一般在早上赶到集市,中午在小饭摊上喝碗羊杂汤或河捞面、粉汤之类,也有自带干粮的。傍晚散集,各自归家。在集市上出售货物,允许大声叫卖,这种风俗在孝义境内十分兴盛,吆喝声此起彼伏,响彻全场,声调各异,十分有趣。集市贸易还可以讨价还价,或采取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
长时期中,集市的经营内容紧密围绕农业生产所需,不同的节令季节有不同的物品交易,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必需。如农历二月至三月的集会,其时春耕即将开始,牲畜买卖因而显得比往常活跃。农历四五月集会常常以交易夏收生产工具为主,集市上杈把、木锨最多。凡此种种,都说明集市贸易的品种均以当地生产和生活所急需、必需为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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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孝义文化丛书·民情风俗》
作者:聂元龙
主编:张建红
编辑: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