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痛心,又让人泪目,今年春节有三名公安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分别是:
2024年2月7日23时39分,江苏省海安市城东派出所民警李海祥接处警回到办公室后突发疾病,后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1岁。
2024年2月9日,广东省潮州市江东派出所教导员丁利锋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不幸牺牲,享年54岁。
2月11日23时许,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徐占军在单位值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享年56岁。
纵观每年因公牺牲的民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长期过度劳累所致,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而因公牺牲的。
在公安队伍中,上了40岁以上的公安民警,大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由于长期的值班加班熬夜,在得不到正常轮休的情况下,很容易让身体崩溃,尤其是基层的派出所民警、交通民警等,民警毕竟不是机器人,何况机器人也需要保养。提出三点建议:
一、科学使用等级勤务。近年来,公安的勤务等级不断升高,一级勤务较多,今年春节,全国普遍使用一级勤务。建议勤务等级要有科学依据,要有科学的决策程序,不要打人海战术,可以通过万能的大数据去分析情况,分析人员流动特点,是流进,还是流出,以及走向,以及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出行(飞机、高铁,还是自驾)等作出对应的勤务等级,不是一刀切。
二、取消不合理的业务考核。我们的各类考核是否结合实际,值得反思,是否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是否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如:民间纠纷该不该由基层派出所去排查化解。本来没有矛盾、没有案件就是最好的结果、最和谐的局面,可是没有排查到矛盾、没有案件可破,你就可能不得分,那怎么办呢?为了考核,就可能去干一些劳民伤财的工作。民警累,不应为那些无意义的考核所累!
三、保障民警能够正常休息。民警不是神,都是普通人,都需要正常休息,尤其是加班值班熬夜后,如果不及时补休,或休息不到位,长此以往,身心疲惫,健康就会出问题,就会出过劳死现象,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家属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无可挽回的损失。建议每年民警的正常休息纳入各级公安机关的考核内容,纳入上级督察下级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四十多、五十多岁的公安民警正是处于队伍的中坚力量,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他们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是家里的顶梁柱,突然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真的很让人痛心疾首,令人惋惜!
关爱民警,从优待警,就应当从最保障民警能够最基本的正常休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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