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优争先争效】南平松溪: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高质效化解

清朗天空 2024-06-18 20:40:21

近年来,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检察职能“嵌入”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推动一批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在检察办案环节高质效化解。

聚焦专业审查 提升案件质量

“是否系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是否过度?”“如何化解双方矛盾?”在办理李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承办检察官认真观看监控视频,对照口供笔录,反复思索着这些问题。

2022年8月,范某因情感问题对李某心生不满,便驾驶摩托车截停李某,并率先动手击打李某胸部及头部,李某为免受范某的不法侵害而采取防卫行为,继而击打范某上半身,造成范某轻伤二级。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优势,有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不能简单地以防卫行为造成的后果重于不法侵害造成的后果,便排除李某具有防卫意图,而应当从矛盾发生并激化的原因、打斗的先后顺序、采取措施的强度等方面综合判断分析,依法对有过错一方主动滋事的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最终,松溪县人民检察院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要认真做好证据复核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审查案件证据,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待此类案件要坚决摒弃“唯结果论”和“各打五十大板”的执法司法惯性,并在此基础上准确了解被害人诉求,针对性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在不断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的同时,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优势,将证据审查前移至侦查前端,对于侦查机关提出的请求和问题及时审查、及时回应,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快发现、早化解、妥处理。

聚焦矛盾化解 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愿意赔偿,但是实在没法拿出那么多钱。”在办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对承办检察官王敏说。

2023年10月,叶某某与被害人蔡某某因街面垃圾清扫分工发生口角,继而产生肢体冲突,造成被害人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后,叶某某向松溪县公安局报案并在现场等待民警。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后了解到,该案系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多次联系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因赔偿金额问题,无法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听证会上,叶某某与蔡某某当场握手言和

“在办理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赔偿意愿,但由于不能满足被害方诉求,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法官表示,结合叶某某的实际家庭情况,案发后与被害人积极沟通,找准矛盾破解点,促成双方和解,针对犯罪嫌疑人系初犯,临时起意实施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对该案作出轻缓刑处理。今年3月,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叶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并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要着力促成矛盾纠纷化解,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此,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听证优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全程参与,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等案件中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并在此基础上增强第三方在案件矛盾化解、专业问题解释、法律问题判断等工作中的融合度,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聚焦部门联动 推动诉源治理

“没想到这案子在村里就调解好了,真是辛苦检察官和平安指导员了!”今年5月,一起因邻里“鸡吃菜”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松溪县溪东乡东源村“吃茶话事”点成功调解,当事双方当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据了解,该案当事双方吴某某与郭某某系邻居,因吴某某的家鸡啄食了郭某某菜园的菜,导致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郭某某与吴某某配偶刘某某皆造成二级轻伤。由于当事双方皆为东源村村民,承办检察官便联合该村“平安指导员”多次劝解,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后果并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平安指导员”+“吃茶话事”机制,成功化解郭某某与吴某某双方矛盾纠纷

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刑事案件多发于乡村、社区,为最大程度推动案件源头治理,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与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基层调解组织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此外,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对近年来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的汇总研究和实证分析,经查证确实存在需要纠正、整改的违法事实或者重大隐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检察方案”并督促落实,以此来提升检察建议监督的刚性,同时结合“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机关”等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讲,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化解社会矛盾,助推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自觉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对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做好诉源工作,探究其发生的原因及背景,找出矛盾的症结所在,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增强犯罪预防意识,更大程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来源: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检察院 福建法治报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 “优”无止境,秘诀全在细节里! ■ 龙岩长汀:“一村(居)一法官”强化诉源治理 ■ 宁德蕉城:多措并举打造“海上枫桥”
0 阅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