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老虎石兆彬:曾任省委副书记,多次保护赖昌星,被判刑13年

橙橙爱吃桃 2023-04-05 10:56:35

2011年,在海外逃亡了12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角赖昌星被押解回国,接受他应该受到的惩罚。在这起震惊世人的走私案件中,许多政府官员接连中招,被不法分子拉下水,成为了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的同路人,这其中,就包括案发时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石兆彬。

赖昌星

远华案震惊世人

远华案是在1999年被揭露的,无论是走私货物总值,或是偷逃税款的金额,还是牵扯到的政府腐败官员,都创造了建国以来的记录,令世人一片哗然。

以赖昌星为首的犯罪分子为了谋取私利铤而走险,他们有预谋地拉拢了一批意志不坚定的官员一起淌这趟浑水。经过案件审理,一共有3位省部级干部、8位厅级干部或被判刑,或受到党内纪律处分,而本来有着大好前途的石兆彬,就在此列。

石兆彬晋升之路

石兆彬出生于1945年,成长于建国初期的他在大学毕业后穿上了军装,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那时,当兵是令全家人兴奋的事情,石兆彬也很珍惜这一机会,在兵营锻炼了四个月之后,就加入了党组织。

在部队五年,是石兆彬成长飞快的五年,他从一名普通的学员,成长为师政治部干事,也为他退伍后进入到政府机关任职奠定了红色基础。石兆彬从市委办公室干事做起,七年之后,就升到了团省委副书记的职务。

在龙溪、泉州等地市任副职锻炼了几年之后,石兆彬于1990年成为了厦门市委书记。当时,我国内地有五个经济特区,45岁的石兆彬是这五个特区“一把手”中年龄最小的。

凭借石兆彬的能力与履历,若是他按照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正常开展工作,其上升之路会非常通畅,但他却在权力与金钱的双重夹击下,成为了阶下囚。

副书记最终伏法

石兆彬在担任副职时,为人办事是比较低调的,但身为特区“一把手”之后,面临的局面就不一样了。有太多的下级官员求他办事,有更多的商人想方设法巴结他,而在一次又一次的灯红酒绿过后,石兆彬的内心变得越来越浮躁,他的贪欲被逐步激发。

商人是追逐利益的,为了达到目的,会不择手段。送人钱财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非常平常的事情。1993年,港商陈某通过朋友介绍,高攀上了石兆彬,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陈某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石兆彬当然知道这些无利不起早的商人的目的,但还是为陈某的行为开了“绿灯”,使得陈某能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拿到了一块非常不错的土地。而石兆彬得到的好处就是陈某的多次行贿,涉及数万港币和美元。

赖昌星也是石兆彬的座上客。于1994年起步的赖昌星非常懂得官员们的心理,总是能投其所好,或送钱财,或找关系,或送美女。总之,石兆彬也被赖昌星的“糖衣炮弹”攻破,多次为赖昌星的不法行为提供掩护,成为了这颗毒瘤的“保护伞”。

石兆彬不但自己接受商人们的非法贿赂,还通过妻子、女儿、弟弟等多种途径将不义之财纳为己有,且石兆彬明明知道商人们的目的,均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1999年,远华案事发,但石兆彬却上任省委副书记,此时,石兆彬年仅54岁,依旧是非常年轻的副省级干部。这次石兆彬的工作调动,其实这是组织上的缓兵之计,避免打草惊蛇。

事实证明,只要违反了我国的党纪和国法,定然是无法逃脱法律制裁的。石兆彬也不例外,2002年,石兆彬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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