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朝代都有贪官,不过邪不压正是真理,就是因为有这么一小撮贪官污吏把个官场搞得乌烟瘴气,清廉的官员们也被这么几颗老鼠屎带坏了名声。
正是有这些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官们把持着官场上的廉洁作风,,才使贪官们望而生畏,兔子尾巴长不了。
致那些两袖清风,为民造福的清官。
1979年,我国发生了一起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案件,在那个工人每月工资只有十八块的年代,竟有这样一个胆大妄为的贪官竟然独自侵吞国家50多万元人民币,是其公司整整两年的生产总值。
王守信,这名字起得好,或许是她的父母对她一生的希望诚实守信而命名吧。
可是她玷污了这个名字,她不配叫王守信,应该叫王大贪才名副其实。
1921年,王守信出生于黑龙江r宾县,是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
她原本只是县燃料公司的一个收银员,后来又从投机钻营中升到了公司经理的位置,从这里就能看出她的不简单。
王守信虽然文化不高,但是她的歪心思贼多,投机取巧,捕捉公家漏洞的能力特别高强,她趁当时不完善的国企制度,她能在输送出去的煤炭上做文章,她拉拢上下级领导,搞好基层人民群众关系,并且收买了财务处人员。
她在任职的七年期间,大肆敛财,看人售煤,当干部的来买煤,她把好煤低售,平民百姓来买煤就以差煤高价卖出赚取利益差价。
篡改账务,中饱私囊,权力大了,自己打造得小金库盆满钵满,以前的生活她是三点一线,上班下班回家,现在经常是夜不归宿,出入豪华场所,买最贵的衣服,那时的人家只要有辆大杠子自行车就会让别人家羡慕不已,而那时的王守信家里已经有了小汽车。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1979年的4月,王守信的罪证已被公安了如指掌,落入法网的她,拒不认罪,态度恶劣,还反咬一口说自己被冤枉,自己从来没有贪污过,那些钱她只不过是放在家里保管,她大喊大叫,口喊冤屈,她这么做无非就是想混淆大众的眼睛,可是铁证如山,证据确凿,任凭你能说会道,撒泼耍赖,在法律面前是行不通的。
七八十年代,我们还不富足,温饱问题有的地方都还没有解决,王守信于国于民不顾,贪污53万元劳动人民的血汗,这得能救济多少老百姓啊,真是蛇蝎心肠,死有余辜。
1980年2月8日,王守信的日子到头了,可是这种人都见了棺材还是不落泪。到了刑场,她还是桀骜不驯,破口大骂,死不认罪,像疯子一样上蹿下跳,最后在一声枪响中结束了她罪恶滔天的一生。
任你怎么狡辩怎么信口雌黄,法律是不怕你撒野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守信的罪恶必须自己承担后果,在法律面前,谁也没有权利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