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凶手

程程可知道 2024-03-29 15:44:34

最近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一事,几乎是我们茶余饭后绕不开的话题。一边是各种证据表明3名凶手用尽残忍将一名同龄人杀害并埋尸,而另一边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这3名凶手不可能被判处死刑。就因为他们年龄小,没超过法定刑事认定年龄,犯了成年人都干不出来的恶性事件,就可以逍遥法外。对此我不禁要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在保护谁?是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凶手,还是那些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的无辜孩子?

小身体有大能量

现在的未成年人和以前的未成年人可以说是天壤之别,我们小的时候身小力薄,认知面窄,除了学习和生活周围的事情其他都不太懂,感觉不太聪明的样子,用家长的话说就是不懂事。现在的未成年人,你去看长得又高又壮实,我们村读初中的男孩子基本都在1米7、8,一年不见路上碰见都不敢认。其次认知面及其宽泛,讨论的都是cosplay,新曝出的娱乐绯闻等,完全看不出来是未成年人应该讨论的东西,但他们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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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我们看看邯郸杀害同学的这3位初中生,看体态如果3个人一起上,一般的成年人估计也会有点发怵。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谁多一点

你听过未成年人讨论未成年人保护法吗?我们考虑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从如何挽救一条年轻的生命入手,如何拯救他,让他改邪归正,你猜他们讨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什么视角,当个好学生可能被坏学生欺负,但如果你就是那个坏学生,除了没人欺负你外,犯了错(罪)法律也拿他们没办法,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他们不受刑法制裁。而且少管所对他们来讲不是接受处罚的地方,而是“镀金”的地方,出来后在当地影响力还会更上一层楼。

小身板内有大恶

此次邯郸3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一事不是校园霸凌的开始,而是事件被广泛关注的爆发点。平时曝出来的事件大部分都是凌辱,极少发生未成年人杀人埋尸事件,而且还分两次挖坑,有预谋的作案。受害人的尸体面目全非,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如此恶毒的手段实属令人发指。

紧跟着3月20日,广东阳山13岁初二学生强奸一名8岁女童,在涉事男孩供认不讳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保护法: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训诫完后,陈某依然可以回到学校读书接受教育,而8岁的女孩及其家人却要一辈子记住这挥之不去的阴影。还有很多很多。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

当年的昆山龙哥反杀案,推动了国内对自卫认定的一大进步。而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来看,更多的是保护了未成年凶手,而非保护被侵害的未成人权益。对未成年凶手的追责有各种限制,而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却无法给一个满意的交代。这还是当初立法的初衷吗?

现在的好消息是,当年代理昆山龙哥反杀案的律师,接手了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希望可以在他的代理下,能给被害人及其家人和所有担心的家长朋友们一个交代。而最终的结果也将回答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三名恶魔,谁来保护下一位受害者这个问题。你觉得这3名凶手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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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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