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站发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月,下限机关事业单位为4433元/月,企业则为3992元/月(闽人社文〔2022〕181号文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以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全口径平均工资3倍为限,下限为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全口径平均工资60%。经过计算,2023年度福建省城镇职工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388元/月。社平工资除了是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依据外,还是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依据。它的提高一方面增加了职工和单位缴费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为高收入阶层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