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公派留美的陈敏、沈捷夫妇,这两天回国了,二人到美国逾期滞留,按当年的契约应该追缴违约金,这本是件很平常的事,可这两天却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
一部分人认为二人年纪也大了,回来东方大国养老也正常。另一部分人认为人才归国应该欢迎。
目前大部分人的观点是,违约就应该追责,但不应该一刀切的拒绝所有人才归国,否则会让其他人才寒心。 大家讨论一下,是坚守契约精神,还是给“浪子回头”的机会呢?
上世纪八十年代公派留美的陈敏、沈捷夫妇,这两天回国了,二人到美国逾期滞留,按当年的契约应该追缴违约金,这本是件很平常的事,可这两天却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
一部分人认为二人年纪也大了,回来东方大国养老也正常。另一部分人认为人才归国应该欢迎。
目前大部分人的观点是,违约就应该追责,但不应该一刀切的拒绝所有人才归国,否则会让其他人才寒心。 大家讨论一下,是坚守契约精神,还是给“浪子回头”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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