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是对黛玉说过“你死了,我做和尚”,可并没说“你一死,我马上就去做和尚”啊。
不仅对黛玉,宝玉对袭人也说过“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还引得黛玉调侃他“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
其实说这些话的时候,宝玉是绝对没想到黛玉袭人会死的——袭人没死,嫁了蒋玉菡,算是从宝玉生命中消失了,也等于是死了——正如袭人说“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的时候,是绝对想不到宝玉会做强盗、做贼的。谁也想不到。那样的豪门公子,又像女孩儿一样娇养,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做强盗贼?
可是八十回以后贾府获罪,抄家,败落。作为唯一可能复兴家业的继业人选,宝玉却不肯承担家族责任,这样离经叛道,也就等于“作了强盗贼”了。所以袭人要离开他。
扯远了,还收回来。宝玉偏偏对黛玉袭人说过,要为她们做和尚,其实反映了他心底的人生规划。照应七十八回“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那么爱晴雯,对她的死,是“纵生烦恼,也无济于事”,只有黛玉袭人才是他理想中的终生伴侣。
可是,按照中国古代礼法,“男子从无殉节之礼”。用《红楼梦》中的话来说,则是“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生,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
在黛玉还活着的时候,宝玉就和袭人有过“云雨情”,和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还邀请过晴雯“拿了水来,咱们两个洗”。他爱黛玉,视黛玉为妻,可并不表示只有黛玉这一个伴侣。如果黛玉早死,他也不介意另娶别人,只会把黛玉放在心里,作为亡妻来缅怀。
除非宝钗是害死黛玉的凶手,否则,娶宝钗并不意味着背叛黛玉。续书里一边“出闺成大礼”一边“焚稿断我痴情”的情节,狗血而且浅薄,一定不符合作者本意。
甚至,宝钗有“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壮志,只喜“在内帏厮混”的宝玉并不是她的理想对象。两个人都是不得已,他们反而能有一定的共情。
如果不是贾府败落、急需要宝玉去“继业”,如果不是宝钗有“停机德”、劝谏成癖,如果不是婚后生活让宝玉无法忍耐,他是不必兑现那并不认真的承诺,不必去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