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某位网友总结的几位因反击家暴丈夫,而被判刑的几位女囚犯。她们最少的一位也被判了十二年,还有一个被判了死缓。
这些女人也算事出有因,万不得已吧,她们都被判的这么重,那些家暴者又是怎么判的呢?会更重吗?我们来看看一个典型的案例。
董珊珊事件大家还记得吗?一个26岁的北京姑娘,嫁给丈夫王光宇后,一年后被王光宇家暴致死。王光宇却只被判了6年半的有期徒刑,后来通过减刑,3年半就放出来了。
说起王光宇对董珊珊的家暴,简直人神共愤。 董珊珊结婚后一个月就被毒打,第一次挨打时,董珊珊正在睡觉,没有原因的,王光宇回家后就把她从床上拽起来打。后来董珊珊挨打成了家常便饭,她跑回娘家,又被强行拽了回来。 不光挨打,董珊珊还备受凌辱,王光宇曾让她一丝不挂的站在窗台上,用手电筒的强光照了她两个小时。
你可能问她不反抗吗,不报警吗?怎么会不反抗呢?她8次报警,帽子叔叔都说是家事只能调解,她想离婚也离不成。 董珊珊的母亲为解救女儿,都拿刀捅王光宇了,但是都没用。
后来董珊珊逃到外面租房子,被王光宇带人找到后,一连殴打了15天。
可悲的是,被打的面目全非逃回家的董珊珊和母亲去报警时,帽子叔叔还是说这是家事,只能让王光宇过来调解。吓的董珊珊不敢逃回家了。
母亲看董珊珊的肚子圆鼓鼓的,还以为她怀孕了,董珊珊却一直喊疼,医生说肚子全是血,她的肺都被打坏了。医生虽然尽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董珊珊年仅26岁的生命。
而法院却认为王光宇和董珊珊是夫妻关系,不构成故意伤害,最终以虐待罪判了王光宇6年半的时间。据说,王光宇通过减刑,3年半就出来了。
面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有人问男性的家暴者为什么一般判的不太重,而女性的受害者却刑期很重。我觉得有个网友回答的很有道理,却又让人心寒。他说,因为女性的力气小,把男性杀死,就被认为是有预谋的伤害。而男性家暴却被认为是家庭矛盾,很难被定性为故意伤害或杀人。
婚姻是什么,婚姻里的男女双方不应该是平等的吗?在婚姻里,女的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如果他们受了伤害,谁来保护?怪不得有个网友说,她9岁的女儿看了小谢的案子,都说以后不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