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可以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朝阳法院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京法网事 2024-09-13 19:55:00

什么是公证债权文书?哪些情形可以向法院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当事人应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9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就类案特点、不予执行的成因与完善建议以及典型案例等主要内容予以通报。

据了解,公证债权文书是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据此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对存在实体性瑕疵或错误的公证债权文书,当事人可以提出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诉讼。因具有可以不经诉讼、仲裁程序而直接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特点,其在提升债权实现效率、降低债权实现成本、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水平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也成为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形式之一。

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庭长吴克孟介绍,近五年,该院共受理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89件、审结80件,其中以判决、撤诉、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分别为41件、33件、6件,呈现出调解难、“试探性诉讼”多的主要特点。在判决结案的案件中,案由以民间借贷纠纷居多,涉及合同类型包含借款、抵押、典当、保证合同等,涉诉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占78%。同时,此类案件覆盖多种法律关系,除基础债权债务关系外,往往还涉及保证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争议焦点既有“砍头息”、高利贷、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实体问题,也包括未向债务人核实债务履行情况、公证书内容不完备等程序问题。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诉讼近五年收案量总体处于低位运行,反映出公证债权文书制度整体运行良好。从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看,公证债权文书被判令不予执行及部分不予执行的主要原因为金额计算错误。温榆河法庭副庭长郝卓表示,这反映出在出具执行证书的精准度、严谨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调研发现,作为执行依据的债权文书仍存在利息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执行依据约定不明确、借贷关系欠缺重要要素等不规范问题。此外,借贷双方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履行不当、公证机构对实体性事项审查不充分等也是导致此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据悉,《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中公布了五个典型案例,通报会上,温榆河法庭副庭长李青就其中三起进行通报,其中既有债权文书具有法定无效情形、债务人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法院予以支持的案例,也有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但证据不足、法院予以驳回的案例等。

朝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国才表示,针对调研发现公证债权文书制度运行中现存的问题,法院建议公证机构能够不断提升公证质量、规范完善从业行为,公证协会加强监督指引、规范制度运行,金融机构持续发挥行业上游优势,提升债权文书质量,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审慎缔约诚信履约。同时,朝阳法院也将继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发挥公证债权文书制度在非诉讼纠纷化解方面的作用,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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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诉讼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2019年度—2023年度)

代表委员点评

北京市人大代表吴晓蕾,朝阳区人大代表何晴、周海燕,朝阳区政协委员唐耀现场参会。法治日报、北京广播电视台、新京报、北京政法网、朝阳有线、朝阳报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吴晓蕾

北京市人大代表,致公党北京市委常委,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部长

朝阳法院在案件体量大、类型复杂多样的情况下,基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引发新型诉讼案件的背景环境,对于占比并不高但具有典型性的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诉讼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充分体现出朝阳法院专业敏锐的工作精神以及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此次新闻通报会内容完备、要点清晰、言简易懂,有助于社会公众理解掌握,也为公证协会、金融机构等行业规范执业提供了有益借鉴。

何晴

朝阳区人大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朝阳法院通过此次新闻通报会向公众普及了公证债权文书制度,同时也展示了法院调研的工作成果,有效提高公众对于金融法律知识的认识,进而减少此类案件成讼。同时,朝阳法院对于公证债权文书制度运行实效提出建议,展现了朝阳法院在完善金融市场借贷领域多元化解纠纷的努力与贡献。公证债权文书制度能够有效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建议朝阳法院不断完善信息技术服务审判工作的相关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

周海燕

朝阳区人大代表,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此次新闻通报会是朝阳法院对过去五年类型化案例的经验总结,深耕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相关领域,典型案例更是汇聚了类型化案件的形式特征,体现了朝阳法院的专业化研究能力和精细化工作要求。新闻通报会发布的内容对于公众办理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典型案例对于同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群体也具有很强的指引作用,希望今后朝阳法院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工作,让社会大众能够了解法律,不断提高以案释法效果。

唐耀

朝阳区政协委员,北京同昌盛业创新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公众接触公证债权文书诉讼案件较少,此次新闻通报会对于向公众普及公证债权文书相关制度、增强公众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了解及相关法律风险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公证债权文书诉讼案件的调研总结,不仅能够提高民事主体非诉化解纠纷的能力与效率,而且也为公证机关、金融机构等相关行业提供了有益借鉴。法院阶段性总结类案审判经验的做法,有助于在今后工作中促长板、补短板,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供稿:朝阳法院

编辑:麦浩敏 刘宇航

审核: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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