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这次河南辉县办证事件中最尴尬的不是需要办证的姚老板,最尴尬的是辉县法院,法院判定规定时间办理证件手续,市场监管局却拒不执行,这一局面令人深思。法院判决本应是权威的体现,是公正的裁决,如今却似成废纸,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市场监督管理局这种对抗判决的行为,破坏了法治秩序。二者的冲突让民众困惑,也让法治尊严蒙羞。相关部门应积极沟通协调,明确责任与义务,使判决得以有效执行,否则长此以往,法律威严何在?民众权益又如何保障? 所以说,法院是此次事件中最大尴尬的部门没有之一。
其实在这次河南辉县办证事件中最尴尬的不是需要办证的姚老板,最尴尬的是辉县法院,法院判定规定时间办理证件手续,市场监管局却拒不执行,这一局面令人深思。法院判决本应是权威的体现,是公正的裁决,如今却似成废纸,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市场监督管理局这种对抗判决的行为,破坏了法治秩序。二者的冲突让民众困惑,也让法治尊严蒙羞。相关部门应积极沟通协调,明确责任与义务,使判决得以有效执行,否则长此以往,法律威严何在?民众权益又如何保障? 所以说,法院是此次事件中最大尴尬的部门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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