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强奸罪,取决于女方吗?
A:是的 B:不是
男女在发生关系的过程当中,如果女方一直喊:“不要、不要”,是不是真的代表其不同意发生关系?如果男方再继续,是否构成强奸罪?
大家都知道,如果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违背了女方的意愿,当然可以构成强奸罪。
说白了,就是男方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关系,如果女方同意发生关系,当然也就不存在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女方嘴里一直嘟囔着“不要”等相关词汇,那么男方到底还能不能继续?如果继续,真的会构成犯罪吗?
一、构成强奸罪的情形如果男方与女方在发生关系的过程当中,女方用言语明确表示不要再继续了,那么男方此刻应该停止,如果再继续而为之,就很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发生关系过程中,女方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这个真实意愿就是不要再继续了,或者其身体也表示出了相关的反抗动作。
那么就说明该女性不同意与男方继续发生关系,既然女方不同意,而且是自己内心真实意思表示,此时男方再强行继续,不管女方的感受和拒绝,当然就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当然就可以构成强奸罪。
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于男女双方刚开始愿意发生关系,但是在过程当中,女方因为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因,而表示需要停止,此时女方如果真的要停止,男方一定要注意,不能强行继续。
二、不构成强奸罪的情形如果男方与女方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女方嘴里虽然说着不要不要等相关的词汇,但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继续,那么男方继续而为之,当然不构成强奸罪。
其实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女方嘴里都说了不要不要,男方怎么把握她是真的想不要,还是假的想不要呢?
其实,根据一般人的理解来看,如果女方只是小声的附和着说不要不要,一般只是一种调情的方式,根本就不是要男方停止。
而且此刻女方在说不要的同时,身体却在不断的配合,那就说明她说的不要是反义词,此时男方继续而为之,当然不会构成强奸罪。
综上所述,男女发生关系时,女方嘴里一直喊着不要不要,男方到底会不会构成强奸罪,主要存在以上两种情况。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关注、点赞、转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