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营业收入500万以下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并核定征收的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显示,宁波**信息推广服务部(有限合伙)成立57家合伙企业,利用核定征收政策筹划个税,存在发票违法的行为,被税务稽查并罚款。
经检查查明宁波**信息推广服务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宁波**信息推广服务部(有限合伙)实际受益人张某鹏利用掌握的煤矿资源优势向宁波千策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5家公司中其他2家企业经营焦炭)提供煤资源信息,获取根据煤质量好坏、煤市场行情,按照经营煤的数量,以'一单一议'方式商定的煤差价(业务提成)金额为服务费用,通过在象保区设立包括宁波**信息推广服务部(有限合伙)在内的57家合伙企业,利用宁波象保区营业收入500万以下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并核定征收的税收政策,将张某鹏个人的煤炭交易差价(业务提成)等经营业务收入,拆分为57家个人合伙企业经营所得。
2021年8月期间,宁波**信息推广服务部(有限合伙)在未向宁波千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煤炭质量检测情况下,向宁波千策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品名为质量检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发票号码分别为11388572、11512311、11512313、11512317-11512318、11512325-11512326,共计金额693069.3元,税额6930.7元,价税合计700000元(证据一)。上述质量检测业务实际提供方为山西中钢能源煤化有限公司,非宁波**信息推广服务部(有限合伙)。上述开具的发票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该单位上述虚开发票行为,处6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