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在家囤18000多条香烟,价值高达128万元,邻居眼红,就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把男子举报了,相关部门直接把男子的烟全部没收,男子对此不服,认为自己只是储藏,并没有运输,于是,一纸诉状把相关部门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件来源:中盾律师事务所——男子在家囤18000多条香烟,违法了?犯罪了吗?) 85后男子李建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多年来的收藏爱好竟会给自己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李建强与妻子一起在武汉经营着一家小型副食品批发部。 表面上看,这对夫妻只是普通的小本生意人,但实际上,他们的经营方式颇有些特别。 李建强的妻子名下有一个烟草专卖许可证,这使得他们可以合法经营香烟生意。 然而,李建强并不满足于传统的经营模式。他建立了多个微信群,通过这些群组了解各地客户的需求和香烟价格差异。 利用不同地区香烟热销和冷门的差异,李建强巧妙地赚取差价。 为了规避风险,李建强严格控制每次运输的香烟数量,确保不超过5万元和100条。这种谨慎的做法让他在经营中一直相安无事。 李建强的邻居李开军(化名)与他本来关系还算不错。 然而,随着李建强的生意越做越大,李开军心中的嫉妒之火也越烧越旺。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开军发现李建强家中囤积了大量香烟,这让他觉得自己被怠慢了。 "凭什么他可以囤积这么多香烟?这肯定不合法吧?"李开军心想。于是,他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向相关部门举报了李建强。 这个举报像是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法律纠纷。 2023年的一个平常周末,烟草局的执法人员在接到匿名举报后,来到了李建强的家中。 他们对李建强的仓库进行了搜查,并对查获的香烟进行了鉴定。 当执法人员推开房门的那一刻,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惊呆了。整个房间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香烟,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几乎看不到一丝空隙。 经过清点,执法人员发现李建强家中竟然囤积了18258条香烟,总价值高达128.5万元。 结果显示,这些香烟都是真烟,但并非本地码。 这个发现让执法人员陷入了两难。一方面,香烟是真的,并不存在假冒伪劣问题;另一方面,非本地码的香烟大量存在,又暗示着可能存在非法运输行为。 经过讨论,烟草局最初决定封存扣押这些香烟,并要求追究李建强的刑事责任。然而,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认为,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最终,烟草局以非法运输为由,没收了李建强囤积的全部香烟。这个决定立即引发了李建强的强烈不满。 面对烟草局的处罚,李建强提出了自己的辩解。他坚称自己只是一个香烟收藏爱好者,从2019年开始就一直在收藏各种香烟。 "我有合法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而且每次运输都严格遵守规定,从未超过限额。"李建强解释道,"这些香烟只是我个人的收藏,并没有销售或运输的意图。" 李建强还强调,他之所以将香烟存放在家中,是因为店里放不下,而租用专门的库房又太贵。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违法,只是出于爱好和经营需要的正常储存行为。 然而,李建强的解释是否能够说服执法部门和法院呢?事实证明,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不甘心自己的香烟被没收,李建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烟草局的处罚决定。 李建强的诉求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他拥有合法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他的行为只是储存,并未进行运输或销售;每次购买和运输都遵守了相关规定,未超过限额。 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出乎李建强的意料。法院最终驳回了李建强的诉求,支持了烟草局的没收处罚决定。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建强存在非法运输行为,但案涉香烟数量巨大,远远超出了个人正常存储的范围。法院认为,这种存储行为实际上是运输行为的延续,构成了对烟草专卖制度的违反。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了安全因素。如此大量的香烟存储在普通住宅中,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不仅威胁到李建强自己的安全,也可能危及邻里的生命财产安全。 基于以上理由,法院作出了维持没收处罚的判决。不过,考虑到李建强并无明确的销售意图,法院免除了对他的刑事处罚。 对于此案,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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