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就声明过:虽然刘某鑫已经改名“刘暖曦”了,但我还是要使用原名!因为我觉得刘某鑫的所作所为,配不上“暖曦”二字,倒是一个“鑫”字,可以活画出一个极端精致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者的丑恶灵魂!
2024年2月2日,也就是农历小年——腊月二十三那一天,刘某鑫因不服鲁地青岛中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而申请再审,鲁地高院认为刘某鑫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这意味着,刘某鑫企图翻案的最后一丝希望和机会彻底破灭和丧失!从今往后,她应该背负着自己的良心债,默默地过自己或平静或不平静的的生活了!
在江歌案中,有两个成语可以高度概括当事人刘某鑫和江歌的遭遇:“遇人不淑
”适用于刘某鑫,“交友不慎”适用于江歌!
而当初,陈某峰之所以找上门去要结果刘某鑫,现在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直白点说,刘某鑫人品真的有问题!但一个人品德再恶劣,也不至于被非法剥夺生命!
而江歌,那个心态阳光、笑容灿烂的女孩,不幸成了刘某鑫的替死鬼!
江歌作为刘某鑫的闺蜜好友,给予过刘某鑫很多照顾,如果刘某鑫及其家人在事后能表现出作为一个正常的社会成人应该具有的基本道德和良知,去关爱江歌母亲江某莲的话,事情绝对闹不到现在一而再再而三对薄公堂的地步!当然,刘某鑫也不至于早早发出被社死的消息。
在案发后时过境迁的情况下,在事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刘某鑫既没有到江歌家看望江歌的妈妈,也没有去江歌的坟头祭奠过,刘某鑫的父母也没有给江歌母亲任何善良的回应!
甚至当江歌的妈妈打电话向刘某鑫了解女儿被害的过程时,刘某鑫却一直躲着,——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刘某鑫将江母微信拉黑、号码屏蔽,毫无疑问,刘某鑫和她的父母都得承担最基本的道义上的责任!
刘某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引狼入室,明知来者不善,出于自私自利的自保目的,并没有向江歌说明陈某峰的极端危险性,并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导致被害,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刘某鑫在判决之后,一审再审,居然还有脸一次次提出上诉、再审!究竟是没心没肺,还是狼心狗肺?
现在,路已走尽,不知道鲜廉寡耻的刘某鑫还会不会再出什么幺蛾子!
行文至此,突然想起,前年此时,二审判决出来后,刘某鑫居然在网上发起众筹募捐,要让社会公众替她来背这个黑锅,导致其相关账号被封!笑柄之外再添笑柄,谈资之外还有谈资!
——大家可以想一想,这人该有多自私,才能想出这样恶毒的馊主意,做出那么下三烂的事情来啊!
这真应了老百姓说的那几句俗语:死猪不怕烫!人没脸,树没皮,百法难治!
最后再送刘某鑫一句话:一个人如果作恶没底线、不受任何约束的话,那这人间就是十足的地狱了!
就此别过!从此不提刘某鑫!
二审判决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