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一男子只因婴儿车挡路,一气之下将两岁幼童活活摔死

裘克谈史 2024-05-17 03:33:35

2013年,北京一男子酒后违章停车,被婴儿车挡住去路后竟将两岁幼童活活摔死,事后在法庭上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法官盛怒之下当场判处其死刑,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发当晚,受害人母亲推着婴儿车来到了科技路公交车站,婴儿车里躺着她两岁的女儿。

而另一边,韩磊和李明刚刚结束聚餐,酒足饭饱的他们准备开车前往KTV唱歌,当时正值晚高峰,韩磊他们一路堵车,早就有些不耐烦了,等他们好不容易将车开到KTV附近,却发现这里压根就没有停车位。

此时,韩磊提议将车停到前面的公交车站,很显然这样的做法无疑会触犯交规,司机李明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的提议,要知道车可是李明的,如果被交警发现倒霉的也只会是李明。

韩磊见李明磨磨蹭蹭不肯答应,当即从包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一把甩到李明面前,还扬言让交警随便罚。

见韩磊如此豪气,李明也不再推脱,他一脚油门将车开到了公交车站,却发现前面有辆婴儿车挡住了去路,李明按了几次喇叭,示意婴儿车旁边的女人将车挪开,可她却认为私家车不应该停在公交车道,于是便没有搭理他们。

见此情况,暴脾气的韩磊再也忍不了了,他下车将车门重重一摔,然后便冲到了女人的面前,他指着女人的鼻子吼道:“说你呢,让你挪车,没听到是吗?”

女人刚想开口,哪知道韩磊一个巴掌便将她扇翻在地,虽然韩磊来势汹汹,可对方也不是好惹的,女人一边对着韩磊破口大骂,一边动起手来。

激烈的打斗声很快就引来了一群围观群众,他们对着韩磊指指点点,毕竟再怎么样也不能打女人啊。

他们起先以为是夫妻吵架,毕竟现场有男有女,旁边还有个孩子,可渐渐的围观群众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韩磊的巴掌不停地落在女人脸上,根本就没有想要停止的意思。

害怕闹出人命,附近的群众连忙将他们拉开,这时女人的脸上早已满是泪水,而韩磊此时却仍是不肯罢休。

在酒精的影响下,韩磊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只见他快速冲到婴儿车旁,抓起车内的幼童,将她高举头顶,然后恶狠狠地砸向地面。

随后,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韩磊并没有逃跑,而是又回到了女人身旁,他再次对女人进行了殴打,这时反应过来的群众将韩磊推到一边,他趁机溜回车上,紧接着两人开车逃离了现场。

接到报案后,民警当即前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同时赶来的救护车也将受伤女童送进了医院,然而在经历了50多个小时的抢救后,这个年纪两岁的幼童还是不幸去世,而那个当街杀人的韩磊又在哪呢?

原来,犯下人命官司的韩磊不仅没有投案自首,反而在一家洗浴中心里逍遥快活,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被办案民警当场抓获,而司机李明则在不久后主动投案自首。

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很多人都希望判处韩磊死刑,而就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韩磊的辩护律师却频频作妖,多次打断公诉人的问话,甚至质疑公诉人的证据不合法,而他这样做的目的没有别的,就是想为韩磊脱罪。

辩护律师拿钱办事,其实也无可厚非,但亲手酿下惨剧的韩磊却仍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仿佛那个无辜女童的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在威严的法庭上,他一脸无辜地表示自己当晚聚餐喝了酒,迷迷糊糊地以为那只是一辆购物车,而他自己抓起来的也只是超市里的商品罢了,他不知道自己抱的是婴儿。

他所言种种都是在为自己脱罪,殊不知当晚事件的来龙去脉,办案民警早已摸清。

围观群众表示:他身上虽然有酒气,却动作敏捷、步态矫健,一点也不像喝多了的样子。

同时,根据现场监控来看,婴儿车就处于李明车灯的正前方,处于车灯的照射范围内,想要看清楚并不困难。

除此之外,婴儿车上方也并没有顶棚遮挡,他怎么可能看不清里面的孩子呢?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韩磊百般狡辩,他先是称自己整个过程压根就没往车里看,而后又声称自己有600多度的近视。

既然看都没看,那他又为什么提到自己近视呢?这不是越描越黑吗?我们退一步来讲,即使他真的以为那是一辆购物车,即使他没有看清车里面的东西,那活生生的两岁孩童和冰冷的商品有着天壤之别,他难道真的分辨不出吗?

负责此案的法官当然不会听信韩磊的一面之词,他多次逐帧地观看案发视频,通过分析韩磊的动作以及神态,认为他将婴儿举过头顶砸向地面的举动是故意为之,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和示威性,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韩磊死刑。

自此,案件终于尘埃落定,韩磊也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报应。

回顾案件的整个过程,韩磊实在是罪有应得,而他之所以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情,这与他扭曲的人生不无关系。

韩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他从小家境优渥,父亲是一名航天研究院的工作人员,1970年他响应国家号召前往山区工作,这一去就这12年,由于工作特殊,他每年可以休假一次,而抚养两个孩子的重担也就落在了韩磊的母亲身上。

但他本身的工作非常忙,根本顾不上看管孩子,更别提教育了,可能正是由于长期处于放养状态,养成了韩磊肆意妄为的性格,这也为他今后走向极端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1988年,年仅14岁的韩磊因偷窃邻居家的自行车被行政拘留了13天,回到家后父亲将韩磊一顿胖揍,但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韩磊也始终一言不发。

而反观他的父亲,由于生活上的长期缺席,让他对这个幼子心怀歉疚,出了事往往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也正是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当,让韩磊在错误的道路上越发肆无忌惮。

1996年,韩磊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来他应该在狱中度过他的下半生,谁知在2012年,多次减刑后的韩磊回到了北京。

重获自由的他,非但没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反而在一年后犯下了杀人性命的滔天罪行,可见家庭教育是半点也马虎不得的。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1 阅读:885
评论列表
  • 2024-05-18 12:55

    这玩意该五马分尸!枪毙太便宜它了!

  • 元型 15
    2024-05-18 14:48

    这种渣就该恢复凌迟处死

  • 2024-05-18 19:05

    那律师现在死了没

  • 2024-05-18 18:49

    这个人刚从监狱里出来不久,原来就因为伤害罪被处理过,犯案的故意想而易见,判他死刑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不容置疑。

  • 2024-05-18 18:23

    你们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人,她当时又说了什么才导致后续事情的发生?可以查阅当年的《北京晚报》有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