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据青环罚〔2024〕09063-6号:现场检查时,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对你单位的DA005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全流程标气测试,现场通入二氧化硫浓度为90.4mg/m3、一氧化氮浓度为179mg/m3的混合标气,3分20秒后在线监测设备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为0.01mg/m3,一氧化氮浓度为171.88mg/m3,其中二氧化硫标准物质测试数据示值误差为-90.4%,超过技术规范允许范围35.156倍。现场更换标气后通入浓度均为 182mg/m3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混合标气,3分27秒后在线监测设备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为0.1mg/m3,一氧化氮浓度为177.39mg/m3,其中二氧化硫标准物质测试数据示值误差为-99.9%,超过技术规范允许范围18.98倍。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7968(元)。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19年01月0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晋水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赵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