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监督案召开听证会。
今年7月,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郭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予以行政处罚。
“我们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依法对郭某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检察监督。”办案检察官说。经审查,该院认为郭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遂建议区司法局提请撤销郭某缓刑。8月23日,法院裁定对郭某收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以来,甘州区检察院积极打造“全景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品牌,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运用社区矫正智慧监管系统,变人工监督为智能监督、变单独监督为协作监督,对社区矫正进行全景式实时监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力度、精度,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积极融入社会。该院还联合公安、司法部门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联动工作办法,建立应用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该院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扩大社区矫正监督面。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制定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派驻+巡回”工作模式,依法监督监外执行罪犯交付、监管、解除和终止等各环节,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的转变。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站,融入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专业力量,开展法治宣讲、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促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真心悔罪、用心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