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租住唐先生的房子两年,没打一声招呼就搬走了,唐先生得知后去查看,打开房门后连门都没进就报了警。唐先生称:房子里的垃圾两车都拉不完!唐先生自己有一套闲置的空房,打扫收拾好将其租了出去,也算了却唐先生的一桩心事。毕竟空房不能闲置太久,对房子会有损耗,租给人住,会有人经常打理房子,还能收一些租金,这是两全其美的事。
况且目前租房子的是一位女租客,唐先生更放心了,女人总比男人勤快,讲卫生,自己的房子交给她住,房子一定会被打理得很好。唐先生和女租客签订了租房协议,把房门钥匙交给她之后就再也没去过。女租客一住就是两年,唐先生也从来没有打扰过她,直到有一天发现出租房没人住了,才知道她已经走了。唐先生感到很莫名其妙,这位女租客为什么不通知自己就直接走了,带着疑惑,他来到了房子上。推开房门的一刹那,直接把唐先生吓了一跳。只见房子里堆满了山一样的垃圾,几乎没有落脚的空地。
房子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颜色和样貌,家具都被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占据遮挡了,柜子凳子等使用物品,被垃圾袋子压在下面,几乎都看不到了。床上也是堆满了垃圾袋及瓶子罐子,这样一想,估计是这张床被垃圾占满了,床上再没地方睡了,女租客就直接走人了。唐先生特别无语,一看这般情景,女租客住了两年,分明就没往楼下扔过垃圾袋,所有的东西只进不出都转化成了垃圾,越堆越多就到了现在这个局面。怪不得这位女租客不告而别,这么大的烂摊子她根本就没打算去清理,把房子里面装满垃圾再走人,又怎么会给唐先生打招呼再走。现在想想这一屋子堆积如山的垃圾,用拖拉机都要拉两车,花钱不说,清理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唐先生觉得还是找到女租客协商解决,毕竟不是个简单的事,再说当初房子交给她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然而唐先生却找不到女租客了,看来人家是直接跑了,他根据以前她提供的资料,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想想自己的出租房变成了垃圾库,这算什么事,唐先生只好报了警。目前,事情还在处理当中。
唐先生的房子出租给女租客,对于女租客来说,她应该要根据房屋是用来居住这一性能来使用。民法典七百一十一条讲,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女租客把房屋当成了垃圾场,屋子里上上下下垃圾堆积如山,没有踩脚的地方,直到没有睡觉的位置的时候,就一走了之。她处置使用房子的态度就不正确。唐先生和女租客达成的租房协议,使用房屋应该有一个共同的约定,女租客一定要遵守约定,否则唐先生有权要求她承担违约责任。现在,女租客在唐先生的房子里到处堆满了垃圾,直接改变了房子原来的面貌。也就是说,唐先生刚开始交给女租客的房子并没有堆积垃圾,是干净整洁能直接拎包入住的。如今女租客留下的房子不能正常入住,一定要经过清理恢复,这些都是女租客不遵守租房约定造成的局面。她的行为导致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唐先生可以根据出租屋现在的状况,要求女租客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七百一十四条讲,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女租客在租住唐先生的房子期间,不爱护房子,没有正确对待房子的使用性能,造成了房子不能直接租给第三人租住的后果。这对于唐先生来说损害了他的财产权利,他有权要求女租客赔偿自己的这笔损失。对于租客在租房屋内产生垃圾不清理就开溜这一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由于产生的垃圾有多有少,少量垃圾也不值得提出担责的要求。本案当中租房内产生的垃圾就属于大跌眼镜的情况,一定也是值得追究的情况。看来今后,房东在与租客签署协议时,就应把此事作为一个重要的点,提到合约当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信本案也能引起一些房东的重视,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避免耗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对这件事怎样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