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账号已实名认证,以下发文,如有造谣、抹黑的问题,我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叶婷事件,我会一直战斗下去,没有太高尚的理由,只为一个,当初你们怎样博得我的同情,今天就要怎样承担我的怒火。
也许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我们一开始都被叶婷一家给耍了,还有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种种疑点还蒙蔽着他们的眼睛,原因是他们还没有深入去了解事件的全貌。
特别是一些黄V,当初事件发生时,你们急不可耐的跑出来声援、力挺、带头质疑。现在很多信息指向她们说谎了,你们怎么哑巴了?不敢回应了?逃避问题了?
进入正题,为什么这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抹黑警方。口说无凭,自然我要拿出证据来,要负法律责任的,我得对读者和自己负责。
“叶婷失联”的本质,是误导舆论叶婷失联事件,发生在12月6日,舆论引爆的前提是12月5日,叶冰艳的实名举报受到广泛关注。
叶冰艳
第一个细节,叶冰艳为什么要戴口罩。不是我吹毛求疵,她的实名举报视频,早在今年六月份就出现在“叶婷”及其他姐妹的抖音账号中。看一张图:
图片源于网络
以上是81位举报人,在网上发布实名举报信息的截图。谁戴口罩了?那么我不禁要问,口罩之下的人,是叶冰艳还是叶婷?不能说有假,但你们一开始就不真诚。
第二个细节,叶婷是怎么被带走的。警方的通报是,当着其男友的面,在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带走的。
而据叶家二姐叶焕焕在实名举报中的原话是:“12月6日中午,叶双玲(三姐)接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叶婷被几个男的抓走了,我们找人联系叶婷一直联系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在网上发出寻人启事,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妹妹会在平顶山好好上学的情况下,出现在老家的派出所……”
叶焕焕实名举报视频截图
那么你们发布的《寻人启事》,又是什么内容,我都不谈没有失联人照片、特征、联系人电话等要素。明确写的是“杞县的七八名男子夺走手机!”
叶婷失联寻人启事
中午,你们已经接到了学校的电话,而后发的寻人启事。关注细节:学校学生被带走,学校报警没有?你们报警没有?男友报警没有?现场的人数、情形谁告诉你们的?(为什么有七八个人,因为杞县警方异地办案,肯定有平顶山当地的协助。)
据此,我得出结论(我负责):你们没有报警,你们知道叶婷被谁带走了,你们在说谎。这样寻人启事,就是证据,同样能追查到你们背后的发布者。
你们的目的是什么?是找到叶婷,还是说只留下叶婷的电话,让大家自己去印证她的电话打不通?你们是要找人,还是要引爆舆论?
很显然,你们打了个信息差。这也是很多黄V在发布视频时都出现的一个问题,从“叶冰艳”实名举报,到第二天“叶婷”失联,很多人都没搞清楚这是两个人,很多人都误以为是一个人,并在网上大肆掀起“黑恶势力”“阴谋论”“保护伞”的揣测和质疑。
在你们自己账号公布的微信聊天截图中,显示的时间是10月7日16时22分。当天晚间,多家媒体爆料,经与杞县警方联系确认,她在当地派出所。
很显然,你们知道叶婷在派出所的时间,远远早于媒体报道。你们为什么没有澄清?联系上了为何不向公众通报?求助的时候贼拉快,找到了却不吱声,这不是在误导舆论、操控舆论吗?
据此,你们留下了两条罪证:一是明知叶婷被谁带走,还发布寻人启事;二是明明联系上叶婷,还继续隐瞒真相。
该定什么罪我说不清楚,但证据是确凿的:二姐举报视频、寻人启事、微信聊天记录。
“叶婷装傻”的本质,是抹黑警方事件发展到12月8日,你们可能已经被一边倒支持的舆情,蒙蔽了理智,变得更加变本加厉。
12月8日18时27分,杞县联合调查组发布官方情况说明,通报案情基本情况,澄清叶家人发布的不实信息,并说明了叶婷失联是因为传播不实言论,被依法带走调查。
图片源于杞县警方通报
不得不说,你们的反应和应对,比警察迅猛多了,通报刚出来,叶婷二姐就发布了新的举报视频。其实,又露出了马脚:
叶焕焕视频原话说:“当叶双玲删掉视频后,让其写保证书,叶双玲不愿意写,也不愿意签字,派出所说不签字不让走……半夜还是把叶双玲放出来了,叶婷至今未放出……”
叶焕焕
这个时间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10月7日。我没理解错的话:派出所是让三姐叶双玲写下“保证书”并签字,然后释放叶婷。这个保证书,推断为取保候审需要出具的“保证书”。
据此来看,杞县警方,自然是熟悉办案流程和手续要求的。也直接表明了,警方想要早点释放叶婷,但家属不配合,不是人家不放人,是你们不接,不履行手续。
这也能说明,为何杞县警方第二天要把叶婷送回来,他们显然知道自己不能违反程序,连续拘留、超时拘留。据此,我完全相信,杞县警方从传唤、到拘留、到取保候审是合法合规的。
叶焕焕的视频中,还有一个重大细节,在官方明确辟谣的三条不实言论中:“刘某彦逍遥法外”、“村支书参与”、“凶器”。叶焕焕只重提了第一条,而在其母后续的“严重质疑”中,则是一条都没有提。
什么意思?是你们自己推倒了自己的举报内容吗?还是说这是新的举报内容,叠加到一起?还是说,不敢再提了?这点我还不敢下结论。
接下来,就是杞县警方把叶婷送到家人手里的“大戏”了。我要强调,警方执法记录仪的画面,清晰记录了叶家二姐“威胁、恐吓”警察的言语和动作。
叶家人与警方对话截图
你们自己的直播画面,也清晰的记录着你们自己喊出的“被警察打傻了、吓傻了”,并且给当地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以及严重的社会影响。
叶婷是真疯、假疯,这个不再辩论了,一目了然,都是装的。那么只要叶婷没疯,造谣、污蔑、威胁、抹黑杞县警方的事实,就是板上钉钉的。
叶婷
梳理一下时间线:10月7日警方让叶家办手续,被叶家人拒绝,未办理。10月8日,警方发布通告,紧接着被叶焕焕实名举报质疑信息不属实。10月8日晚,叶家人在与警方商定好接叶婷的地点后,被动观摩了一场“装疯大戏”,并被网上直播。
你告诉我,这是不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有台本的抹黑警方。这场连贯操作,我们还没有加入警方那边的证据,叶家人自己就留下了无数的证据。
当然,那些坚持支持叶婷的,会认为我说的都是站在警方的立场,得出的结论。万一彻底反转了,不得啪啪打脸吗?
我要重申,反转了,我不仅打脸、道歉,我还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叶婷事件”的本质,是违法犯罪行文至此,我都没提叶父案,因为现在整个“叶婷事件”,已经是涉嫌一起新的违法犯罪案件了。
请记住,法律就是法律,前一个案件,不论法院审理的结果如何,都不能掩盖下一个案件的事实。
做个假设,就算是因为警方勘察、取证不足,出现了所谓的“遗漏”,那也是重新调查和是否涉嫌包庇的问题,这是一个单独的问题,最多能够回应叶家人的举报。
而从我所述的另一个“叶婷事件”的案件来看呢?“叶父案”的再大的反转,都不足以掩盖或抹掉“叶婷事件”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叶父
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保证叶婷一家没事:①叶父案件出现重大侦查失误,这是前提。②官方通报,出现重大情况错漏,这是基础。③叶家人的所有实名举报信息都属实。④带走叶婷的一系列程序和手续涉嫌违规。⑤叶婷失联后,叶家人确实一直没得到消息。⑥叶婷确实遭受不公平待遇,并且出现精神失常。
如果基础和前提都不存在,那么叶家人就是坐实了散播不实信息。如果后面4条,有一条不符合,那么叶家相关人员,都会为对应的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事件发展至今,叶家人可从来没有拿出过任何有利的证据呀!反而是传播不实言论、误导舆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证据一条接一条。
叶婷一家
你告诉我怎么反转!就算“叶父案”有新的证据出现,她们后面的问题,需要多少证据和事实,才能支撑她们的行为?
这篇文章,我敢说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就是因为一句名言:“一个谎言需要一百个谎言来弥补”。
因为,从一开始叶家指出刘某彦、村支书、凶器的问题,她们就一直拿不出有利的证据。为了弥补这些谎言,她们就不得不根据新的情况,不断去编造谎言、隐藏事实,演得越久,越需要更多的谎言。
到最后,就是第一个谎言是真实的,后面100个谎言,你能证明全是真实的吗?
#河南叶婷事件最新进展#
说这么多,还不如公开执法记录仪或其他相关视频
公开执法记录吧
官方呢
一大家子戏子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