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江苏常州,一女子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业务,每次去都被告知缺一样材料。最
“太可恶了!”江苏常州,一女子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业务,每次去都被告知缺一样材料。最后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把所有材料带全了,又被告知需要身份证。结果,女子忍无可忍,直接将资料拍在桌子上,怒怼工作人员!
(案例来源:顶端新闻)
近日,一场业务办理的风波掀起了轩然大波,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为了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郭淼早早就请好了假。因为她的工作时间和政务服务中心上下班的时间有所冲突。每次休息的时候都赶不上,只好在工作日请了假来办理业务。
进到政务大厅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叫号机前取号。她很庆幸自己来的早,前面没有多少人排队。终于轮到她了,她将材料交到了工作人员的手里。
工作人员很潦草的看了一眼她的资料,随手就甩给了她,说道:你准备的材料不全,里面少一相材料。
等郭淼想要工作人员缺少什么材料的时候,工作人员已经叫了下一个人,她只能到旁边看相关材料准备的流程。
请一次假不容易,郭淼想要尽快把事情办好。她火急火燎跑出大厅,开上车子就回家取材料。当她第二次来到窗口,工作人员还是同样的理由:缺少一些材料,给她打回了。
已经按着要求准备了材料,怎么还少一项呢?于是,又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再一次回家。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她把有用的,没用的,全部都带上了。
心想:这下肯定准备齐全了,再也不用来回跑了。当她满怀信心来到窗口前,把资料交给了工作人员,这时,工作人员又跟她说:缺身份证。
一次又一次的来回跑,每一次到窗口前都被告知缺一样材料。结果材料准备好了,又告知她需要身份证。郭淼心中的愤怒再也压制不下来。
直接拿着材料拍到了桌子上,冲着工作人员大喊道:每一次都说缺一项材料,怎么就不能一次性说清楚呢?现在还按照你们的要求把材料都准备好了,又跟我要身份证,一次说清楚就很难吗?
在郭淼和工作人员起冲突的时候,有人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并上传到网上。郭淼过激的言语和举动,并没有让网友们痛斥,反而都感同身受。
不少人都表示:现在去政府大厅办业务真的是太难了,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从来不过告诉大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哪怕是按要求准备好材料,也会找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办。
本来郭淼的遭遇就让大家气愤了,可视频的拍摄者还表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真的奇怪,早早就排队取号,却不按照顺序叫号,跳着叫号。
前面早早排队的人办不了业务,后面晚来的人早已经把业务办好了。找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却说:这是领导规定!
看着窗口上“一事一次办”的标语,让大家觉得十分讽刺。作为服务行业,不应该一次性告知市民,办理业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目前,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也作出回应,已经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后续会加强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去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
针对此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到高效便民的服务。
《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郭淼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最起码的服务意识要具备具备。政府服务中心的设立,本来就是为了方便民众办事。
市民在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就应当有清晰的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市民需要准备的材料和需要走的流程,确保民众可以高效便捷的办理业务。
2、郭淼的遭遇,恰好体现出了工作人员的失职。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郭淼到政务中心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每次都告知她缺少一项资料,反反复复跑了很多次,也没有将业务办好。郭淼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将所有需要的材料准备好之后,又被告知需要准备身份证。
作为服务人员,需要做的是,一次性告知郭淼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为难。这样的行为,恰好体现出了工作人员的失职。大大降低了市民办理业务的效率,也没有给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应当受到处罚。
3、郭淼的行为也有些欠妥。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郭淼在遇到工作人员失职的时候,难掩心中的火气,直接和工作人员起冲突,其行为有些欠妥。没有把握好行为和言语,很有可能会涉嫌违法。遇到这类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用正确的方式去解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