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官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沟通。
本报讯(通讯员胡金华 李付枚)“我家孩子特别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别看孩子才17岁,年纪小,可他现在在厂里表现好着呢。”近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对考验期满的张某宣告不起诉决定时,他的父亲说道。
今年4月,沂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针对涉案人员包含多名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分级处理:对参与盗窃次数多、情节较重的未成年人高某,依法提起公诉;对参与盗窃次数少、涉案价值不大的未成年人张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6个月的考验期,并同步开展帮教工作;对2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进行训诫教育,并委托社工对其同步开展矫治教育工作。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渐呈现低龄化、团伙化特点及明显上升的趋势,我院积极推动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四级关注’的阶梯式分级干预机制,通过科学评估分级、因人精准施策,加强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精准预防、干预和矫治。”沂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峰说。
今年3月,沂南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妇联等单位就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及部门协同共建共治等工作达成共识,并由县委政法委组织会签《沂南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办法》《沂南县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协作配合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矫治教育体系。“针对个体化差异,我们综合考虑罪错未成年人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人身危险性,划分出特别关注对象、重点关注对象、一般关注对象、适当关注对象‘四个等级’分别予以关注,使矫治教育更加精准有效。”该院未检办案团队检察官杨朝霞进一步介绍道。
对于特别关注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该院创新实施“部门干预+联合帮教”矫治模式,通过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同办公室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罪错未成年人的干预级别及分级矫治教育措施,与临沂市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实行“司法专业化+帮教社会化”联合帮教;对于一般关注、适当关注对象,该院以职能部门矫治教育为主,对不服管教或者情节严重的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升级帮教。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帮助12名罪错未成年人复学就业,无一再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