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役想要被安排工作,需满足哪些条件?
为何绝大部分义务兵不会被安排工作?
其实一般普遍情况下的义务兵退伍,是不会被地方安排工作的
都是领取一次性退伍金进行自主择业。
而能够被安排工作的,一般都是达到一定服役年限的军官
按照对应的级别退役转业到地方,再由地方安排工作。
但义务兵想要被安排工作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主要是看服役期间有没有立功受奖的表现。
义务兵立多大功,才能满足退役安排工作的条件?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规定
只有满足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奖励
以及获得像“八一勋章”级别的荣誉或中央军委直接批准的荣誉称号
才能视为地方政府优先安排工作的条件。
平时二等功至少要在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和显著功绩
或战备执勤过程中处置相关事件避免重大损失等。
而战时三等功虽然只要坚决执行命令且作战英勇顽强
有主动掩护或抢救战友等事迹即可获得。
但和平条件下,很难有这样的机会。
除了立功受奖,还有哪些条件能让义务兵退役被安排工作?
其他条件都不是争取来的,而是在相应情况发生后
国家给予照顾和抚恤产生的。
首先就是因战致残,并且被评定为5到8级伤残等级的义务兵。
其次就是烈士子女,如果参军并以义务兵身份退伍的
可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因战致残的义务兵安排工作有何讲究?
烈士子女退役安排工作,又具体有哪些政策?
因战因公致残后的义务兵,具体符合怎样的残疾条件
是需要专业医疗机构给出相应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根据这样的鉴定意见极其原始档案中记录的负伤经历。
最终会给出相应的伤残评定等级
在确定等级之后,就能拿到对应标准且每月发放的抚恤金。
而伤残等级从重到轻分为1至10级,较重的前几级一般无法再工作
可领取较高的抚恤金。
后两级又程度较轻,因此可以居中为5到8级伤残等级的义务兵安排工作。
烈士子女退役安排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
一般只要是烈士子女
在参军退役之后就可以获得地方政府的工作安排。
如果是在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将会获得更加优先的机会。
同样的在公务员的招录过程中,烈士子女符合退役要求的
也将享受优先权。如果烈士子女退役后没有要求安排工作
而是选择自主择业的,将可以获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以及优先办理证照和优先获得国家优惠政策的待遇。
烈士子女除工作外,还能获得哪些优惠政策?
烈士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及报考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学时
都将按规定享受免交保教费、免交学杂费、降低录取分数、优先录取等优待政策。
这些虽然不是烈士子女依靠自己争取来的
但是对于国家这样的照顾,从来没有人会觉得不公平。
而这些其实都不足以弥补,烈士为国捐躯的伟大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