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抓手助力更高水平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

清朗天空 2024-06-24 15:30:24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会在服务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推动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已经成为法学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法治实践平台。

近年来,省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政法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不断拓展法治实践,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建、平安福建作出了积极贡献。福建“首席”工作多次得到中国法学会肯定,并在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高位推动 强化责任落实

2021年,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的部署要求,首先在南平、宁德等地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试点,2022年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工作流程,在全省全面推广。省委、省政府将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纳入“十四五”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规划,写入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 列入全省政法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推动“首席”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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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专门对“首席”工作和站点建设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立性、专业性、权威性优势,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并要求依托综治中心、会员之家等平台建好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织密织牢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网络。

省法学会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导向,组织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系统梳理全省“首席”工作的经验做法,剖析问题短板,提出疏通堵点、破解难点的对策建议,多批次组织市县法学会赴“首席”工作先行先试地广西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全省各级法学会闻令而动,压茬推进,以政法工作会议、法学会理事会会议等形式对“首席”工作和站点建设进行部署,配套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推动“首席”工作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选优配强 组建专家队伍

坚持分级分类、选优配强、资源共享、纵向贯通原则,推动各级法学会高质量组建“首席”专家团队,健全完善专家资格审查、服务管理、反馈评价、动态退出等制度机制,确保能者上、劣者汰。全省共建立“首席”专家库93个、入库专家1163名,有4名专家被纳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首席”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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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专家资源共享机制,依托省级“首席”专家库,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各学科各领域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等,在全省范围内科学调配各地法学会系统的专家资源,为法律人才数量不足的市县提供支持。

注重能力提升,省法学会举办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培训班,专门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法学会相关领导和“首席”专家到场授课指导,推动各地法学会进一步找准“首席”工作的着力点和创新点,帮助我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工作方位,拓展履职方式,增强履职能力。

因地制宜 打造特色平台

全省各级法学会结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设备、有台账的“六有”要求,依托综治中心、会员之家等平台建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1268个,持续拓展法学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阵地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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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急、法学会自身所能、法学法律工作者所长,聚焦社区、乡村、企业、景区等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独特需求,打造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法律服务平台,形成“百花齐放”的工作局面。

南平在武夷山国家公园设立“专家景区联系点”,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宁德建成海上社区“首席”专家联系点4个,助力海上养殖矛盾纠纷化解;龙岩在工业园区建立“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及时为企业职工解决劳动纠纷。

首席把脉 服务中心大局

各级法学会围绕全省和当地重大发展战略,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全省各级法学会共组织“首席”专家参与地方立法、重大公共决策、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750余次、出具意见书53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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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宁德等地组织“首席”专家参与当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古城保护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立法调研、论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厦门、福州把“首席”工作和站点建设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围绕企业合规管理、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法务培训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国内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泉州立足民营企业发展优势,积极构建“产业供给链+司法服务链”双链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对企法治供给,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服务;南平组织“首席”专家参与“邵武退城进园”等重大决策风险论证,案例入选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经典案例选编。

重心下移 回应群众关切

各级法学会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首席”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访调对接”“全省法律诊所”等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有机融合。联合信访部门组织“首席”专家参与领导接访活动,发动“首席”专家积极参与全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保交楼”、生态环境、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保护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法律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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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席”专家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万余次,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2000余件,有效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

厦门针对鼓浪屿“龙头鱼丸”等老字号保护问题,组织“首席”专家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法律建议;莆田在荔城区物业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建立“首席”专家联系点,帮助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漳州将“首席”专家释法融入“平安漳州e家”综合展示广场,助力法治文化建设。

健全机制 规范工作运行

省法学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首席”工作的《试点通知》《指导意见》《调研方案》,细化工作指引,明确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措施,为各地推进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各地法学会以规范管理、强化功能为目标,围绕专家选聘、日常管理、工作流程、考核评估、组织保障等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现场

南平细化法学会领导、“首席”专家工作联系机制,探索“一网格一法学会会员”工作模式;泉州在德化县推行一名公职人员加一名社会律师的“双首席”模式,形成优势互补,增强“首席”专家履职质效。省法学会发挥直属研究会作用,探索建立行业性、专业性服务站点,不断优化基层服务站点的设置和布局。探索建立省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直属研究会会长挂点联系市县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工作制度,推动资源和服务更多向基层倾斜。

各地法学会加强主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首席”工作和站点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如宁德市法学会试点“一案一补”模式,为站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新征程上,全省各级法学会将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进取,以更大信心、更优举措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基层服务站点建设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贡献智慧、彰显担当!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福建法治报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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