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户有多个外地户籍,应该在常住户口辖区进行申请,推选本辖区户籍者作为申请户户主。且至少有一人是本辖区居民。持外地户口者需提供未在户口所在地享受低保或其他与低保有冲突的社会救助的证明。
2、户口在本地的空挂户申请低保的,应将比对信息上传至比对系统,同时委托常住地民政部门出具入户调查证明,即可受理。具体办法可参考“低保异地受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3、户籍和常住地均在本地(县、市、区)的城市居民,在常住地申请低保。
4、户籍为农村,常住地在城镇的居民,凡是家里有承包地的,应回农村申请低保。
这项政策的出台,大大方便了群众。以前低保政策明确规定保障对象必须持有本地户籍。现在则更加强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