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贰臣录,投降后变得炙手可热并给满清挖坑的金之俊

悠然修 2023-11-15 20:54:05

金之俊,江苏吴江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崇祯朝末期,官至兵部右侍郎,官运不算亨通。他身上最知名的事迹,大概是清军入关后,他向多尔衮提出的投降条件 -- “十从十不从”。

曰:“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官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不从。”多尔衮皆允之,于是之俊降,旋得参机密。

《满清外史》

不说当时金之俊有没有资格向多尔衮提条件。金之俊投降之初,未“参机密”更未被重用,仅仅是“任原官”。所以“十从十不从”,更可能是后人借他之口对满清与中原妥协的总结。

对于金之俊而言,原职录用是不能满足的。为求重视和上进,金之俊并未拘泥本职,总结历朝经验教训向多尔衮提出多项建议。

一,请求蠲免京师附近甸民当年和累欠的田租。此举的主要目的,是让新朝能快速获取民众的好感和支持。对于在关内毫无根基的满清来说,这是一项在京师站稳脚跟的良策。

二,请求赦免归降“土寇”的罪责,奖赏拿献“寇首”之人。这项是为了进一步瓦解流寇和民众的联系,加快对京畿大顺军的清剿,也隐有为新朝树立声望、威权之意。

三,安抚、重编(保甲)流民。这既是稳定民生和社会秩序,也是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的常规政策。

四,大量向朝廷举荐前明人才。如丁魁楚(蓟辽总督)、丁启睿(陕西总督)、练国安(陕西巡抚)、房可壮(副都御史)等等。详细介绍他们优缺、能力、擅长等,以便不了解前明官员的多尔衮能人尽其能。

五,弹劾通州道郑煇纵容盗寇、三关总兵郝之润抢掠百姓。除了可以安定秩序为新朝赢取护民声望,还可作为满兵入关劫掠的遮羞布,可谓是一举多得。

除此之外,还有招录巡按及监司以下的前明官员回原任,以扩大和增强新朝的管理能力。请禁满洲官役额外使用驿递人员和马匹,以降低新朝和民众的负担等等。

这些非常务实的建言,多尔衮自然喜欢。不仅全部接受,还在朝会上对金之俊做了褒扬。并不满足的金之俊,则继续献计献策。

“华夷之别”一直是中原秉承的核心观念,在“以满入汉”不能一蹴而就的情况下,金之俊建议摄政王采取“隔离”政策。

凡旗人不得经营商业,王公不得私离京城,内腌出宫者斩。若斯之类,皆之俊辈为之谋也。后弘历始悟其诈,大恨之。

《满清外史》

金之俊的方法,一方面可以通过减少满汉接触,降低两族之间矛盾的产生,进而减轻敌视。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满清权贵在外私营势力和地盘,巩固朝廷和皇权。多尔衮对此策非常赞赏,不但接受还把它搞成祖制。

但金之俊的方法,也在事实上将满族隔离在京师和各地屯城。因此无所事事的八旗子弟们,就和被圈养的朱明皇族一样,迅速堕落。

注:清军入关后,八旗一半留驻京师,一半驻守各省。驻扎外省的旗人并不与当地人混居,而是独立建城居住并不得擅自离城二十里。

更重要的是这种“隔离”,让满汉同化成为了不可能。因此“满汉之争”也成为贯穿清朝始终的矛盾,最后也成为满清覆灭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这是金之俊有意而为,还是无心之过,大家就各抒己见吧。

顺治二年,因京师米价过高,民生不稳。金之俊请设漕运总督和漕运御史,恢复南北漕运,增大京畿粮食供应。朝廷同意后,金之俊又上“漕政八事”,对漕运的具体细则继续提供建议和方案。

为表彰金之俊,多尔衮将其平调为吏部右侍郎。金之俊到新岗位后愈发用心,总结前明官制之得失,向朝廷献“酌改进士铨选之制”。让以军功论才的满清,开始倚重符合汉化的科举选官,金之俊有着不小贡献。

虽然金之俊能力不错,但多尔衮并不怎么愿意倚重他,顺治五年才擢升其为工部尚书。顺治七年金之俊治丧还朝后(返乡近一年),多尔衮也未再授其实缺。

不过金之俊的贡献被顺治记在心里,而不被多尔衮待见,对于仇视“皇父摄政王”的少年天子更是加分项。因此皇帝亲政后,金之俊的“春天”也到来了。

顺治八年,金之俊迁兵部尚书,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虽然品级没什么变化,但是成为了顺治垂询的亲信人员,也算是半只脚迈入了朝廷中枢。顺治十年正月,调任督察院左都御史。

顺治十年二月,革职总兵任珍的旧案被朝廷追查。在查证其擅自杀人、言动狂悖等罪行时,发现他在金之俊任职兵部期间曾贿赂兵、刑两部以遮掩罪行。大学士陈名夏认为金之俊负有连带失察责任和受贿嫌疑,建议朝廷定金之俊死罪。

顺治的批示为,“从宽削加衔,罚俸一年”。金之俊针对自己的遭遇,上奏朝廷请求修改刑律“审拟盗犯,请用正律,不宜概行籍没,致累无辜”,顺治接受了此建议。不久后金之俊改迁吏部尚书、授国史院大学士并任当年会试主考官,步入朝廷中枢。

顺治十二年,金之俊因病乞求告老还乡。顺治不允,派画工画像以示安慰。顺治十三年,皇帝就此事专门谕告朝廷重臣,勿要告老请退,让自己不能再见,把金之俊感动的痛哭流涕。

谕诸大臣曰:“君臣之义,终始相维。尔等今后毋以引年请归为念。尔等岂忍违朕,朕亦何忍使尔等告归?昨岁之俊病甚,朕遣人图其容。念彼已老,惟恐不复相见,不胜眷恋。朕简用之人,欲皓首相依,不忍离也!”

《清史稿·列传二十五 》

顺治十五年,朝廷改内三院为六殿阁,金之俊成为首批中和殿大学士。顺治十六年,清廷下诏为崇祯立碑,金之俊获撰文殊荣,并加太保兼太子太师衔。撰写碑文后,金之俊再次请求还乡,顺治不许。

顺治十七年,自行返乡的金之俊再次上奏朝廷乞罢,顺治不许并下诏令其还朝。虽然金之俊未依皇命,但顺治不仅未予处罚,还加其太傅衔。可以说顺治亲政后,金之俊就变得炙手可热了。

康熙元年,年近七十的金之俊终于获准致仕。康熙九年,病逝家中,朝廷谥“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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