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海法院审结了一起女子因弄丢男友的劳力士手表,被男友起诉,最后法院判决,女子赔偿男友手表损失58000元。
男子是在酒吧喝完酒之后,说是为了给女友充场面,把手表给了女友的。
但是第二天酒醒后,他又后悔了,便给女友发微信:
“这个表是我爸送我的,很贵的,不能轻易送人,你保管好。
要不然还是把手表还给我吧。
你戴着吧,别卖了就行。”
然而就在七夕节这天,手表就丢了。
男子要求赔偿,女子觉得是赠送,凭什么赔?
二人也因此分手了!
所以呀,姑娘们,轻易不要收男人的贵重礼物,搞不好要赔偿,尤其是恋爱时间不够长,感情还没有那么深厚的时候!
如果说,就是想占便宜的话,那当我没说!
或者是为了虚荣心,充面子,真的大可不必!
男子认为:一,自己当时是醉酒的前提下,给女友充面子的,不是赠送,是借用!
二,酒醒后也多次催促对方归还手表,对方各种理由拒绝了!
三,他的微信聊天中,也从未说过“赠送”,“你保管好,别卖了就行”
四,有可能手表不是丢了,就是被藏起来了,或者被卖了!
女子认为:一,二人当时是恋爱关系,手表就是赠送的。
二,赠表时对方并没有喝醉,也没有说明要充场面后,将手表归还。
最后,法院为借用合同关系,应对手表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因此依法判决小陈赔偿小李手表损失58000元。
虽然这件事上,双方都没有那么磊落敞亮,男子也不大方,但是我个人,还是给法院的判决点赞!
一,首先,这个手表是为了给女子充脸面,可见女子也是有攀比虚荣心的,而且以后男子让她归还,按照谈恋爱正常女人的思维:这男的可真小气,还就还,分手吧!
但是呢,她不还,也不分手,只有自己靠本事挣来的,才是自己的脸面,找别人要的不是脸面,而是讽刺!
二,男子说了这个手表价值不菲,女子既然知道用这个来充脸面,也是知道价格的,所以一直不归还,就是想利用恋爱关系,占用这个手表的,那这个恋爱目的也不是那么简单了,虽然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散沙,但是这物质要的这太明显了吧!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