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有“四大行”之一的中国银行,法律上有较大的证明力,在涉及到经济类纠纷或案件时,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很容易被法庭采信,如果其工作人员疏忽、甚至有意而为之提供伪证,就不光是对客户的不负责任了,而是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外景
10月23日,时代封面(微信ID:shidaifengmian)刊文《银行提供虚假凭证引发千万巨债丨律师:涉嫌伪造证据,应追刑责》,披露市民吕先生为朋友贷款做担保,不想却掉入“陷阱”,原以为未生效且早已被撕毁的契约却在三年后使得自己成为千万级巨债的被告,除了好友的欺瞒,在一审判决中将吕先生整个拖入深渊的,则是由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提供的一份虚假交易流水证明。
根据现有证据表明,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的营业部柜面业务负责人孙秋芬及职员韩国运,为讨账者提供了一份虚假的流水交易记录,并加盖了银行的专用章。借条中有吕先生的签字,再加上银行提供的流水证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据此,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裁定吕先生对于1200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使得吕先生一家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惶惶不可终日。万幸的是,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这一错误,在关键时刻拯救了吕先生。保定银监分局也责令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对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员工孙秋芬、韩国运严格处理,但中国银行保定分行是否进行处理、如何处理,尚不得而知。
站在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及白沟新城支行负责人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是“给客户出具证明的正常业务。”但这样的表述就是试图淡化开具虚假证明这一行为的严重性,属于偷换概念,推卸责任。
作为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开具证明的权威性毋庸置疑。然而两名普通职员,居然能够根据客户要求随意打印交易流水并加盖公章,说明在基层支行的工作监管方面,存在着严重漏洞。如若都像中国银行白沟新城支行一般,客户如何要求便如何操作,将使得流水账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对法律更是严重亵渎。这其中是否有更加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违法违纪行为?
有多大的名气和资本,就应该有多大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不辜负社会的信任。如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做到的不是致歉和整改,而是撇清责任和逃避,那么在未来的经营和管理中,类似问题可能还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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