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嫁女儿竟比娶媳妇要多花近1倍的钱,为何出现这种现象?

一只小景 2020-04-14 09:31:25
厚嫁之风盛行

婚姻,从来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无论在任何时代,都会受到不同的外部条件影响。

从汉末开始,直到唐代,受门阀制度的影响,婚姻尤重门第。进入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消亡,以及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婚姻的缔结不再重视门第,转而以经济为考量重心,一味求财,如司马光云:“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这种婚姻重财的风气,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盛行厚嫁,嫁女比娶妻要花更多的钱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事。吕祖谦所订《宗法条目》规定:嫁女费用一百贯,娶妇五十贯,嫁资倍于娶费。可为佐证。

在宋代,女孩的嫁妆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属于不动产的“奁田”,即作为陪嫁的田产;二是属于动产的“奁具”,包括金银、首饰、衣服等物。据《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书记载,男女双方在议婚时,先要交换草帖、正帖。在草帖、正帖上,男女双方不但要写明家中“三代官品职位名讳”,新人年龄、生辰,男家还要详细标明聘礼数目,女家则要“具列房奁”,其基本内容包括:“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屋业、山园等。”明叶盛所撰《水东日记》卷八,完整地保存了南宋景定年间一张女家定帖。主人郑元德,系将仕郎,其女庆一娘,许嫁知县万八之子。定帖上标明:

长女庆一娘,年一十四岁,十二月十一日巳时生,今与潘少卿宅知县万八新恩为亲。奁租五百亩,奁具一十万贯,十七界。缔姻五千贯,十七界。

将仕郎不过是个从九品的芝麻官,嫁个女儿光嫁妆竟高达10万贯,外加随嫁田500亩,花费之巨,实是令人骇异。但这在当时,实属平常,如宋仁宗年间,尚书郎曹修古病卒,女儿尚未嫁人,其故僚遂率吏民筹钱30万贯,作为将来嫁妆之费(《宋文鉴》卷150)。同时期的曾公亮嫁女儿,嫁资也是30万贯(《北山小集》卷33)。至于公主、宗室女下嫁,更不必论,神宗时,“嫁一公主,至用七十万缗”(《容斋三笔》)。

一般平民家庭又是怎样的呢?范仲淹创建义庄,赈济族人,对于族人嫁娶的开支规定为:嫁女支钱30贯,再嫁20贯;娶妇支钱20贯,再娶不支。宋神宗时修改为:嫁女者50千,再嫁者30千;娶妇者30千,再娶者15千。这虽是对族中贫女的出嫁、再嫁的捐助数目,亦可窥其一斑。同时也可以看出,厚嫁之风在当时呈越演越烈之势。

盛行厚嫁的原因

造成宋代盛行厚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商品经济下人们唯利是图以及攀比心理外,还有两点颇值一提。

·提高出嫁女在夫家的地位

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人的社会地位由其经济地位所决定。宋代法律规定,出嫁女子的嫁妆是其私人财产,其本人拥有绝对所有权和支配权,不参与婚后家庭资产划分,《宋刑统·户婚律》:“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因此,丰厚的嫁妆不仅可以彰显妻家的势力,还能为出嫁女在夫家赢得更大的家庭经济占比,使其在夫家获得更高的地位和尊重。因为父母这样的想法,也就使得嫁妆如滚雪球一般,呈现出不断上涨的趋势。

·“榜下捉婿”的结果

宋沿唐制,大兴科举。重文抑武的文官政治使文人士大夫的社会地位很高,士人一旦登科为进士,便身价百倍,为世人羨墓。富贵之家竞相抢夺新进士为婿,“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婿”。此风至北宋末,越加蔓延,以至“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萍州可谈》卷1)。进士则据以抬高身价,待价而沽。哲宗时,丁骘曾上疏,请禁登科进士论财娶妻,《宋文鉴》卷六一:

窃闻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遣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侩,出捐千金,则贸贸然而来,安以就之。名挂仕板,身被命服,不顾廉耻,自谓得计,玷辱恩命,亏损名节,莫甚于此。臣欲乞下御史台,严行觉察。如有似此之人,以典法从事。庶几惇厚风教,以惩曲士。

但实际上,宋代进士娶妻论财之风,有禁无止,有增无减。风气相染,各阶层的嫁妆规格随之水涨船高。

厚嫁的后果

·溺婴现象严重

宋代溺婴之风甚为严重,其根源之一,“盖缘厚其婚葬”(《端明集》卷34)。因为当时嫁妆是一笔很大的经济负担,连宋神宗同母弟赵颢,由于“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不得不向神宗借钱(《宋会要辑稿·帝系二》)。宗室家庭女儿多了尚且难以支应,平民百姓之家更是万分艰难,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只得选择溺而不养,“资财遣嫁,力所不及,故生女者例不举”(《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17)。“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至有不举其女者。”(《宋会要辑稿·刑法二》)所谓不举,谓生而不养。

厚嫁致使民间盛行溺女,由此又导致男女人口比例严重失调,苏轼《与朱鄂州书》云:“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而娶妻生子又是关系到传宗接代的大事,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本地无妇可娶,只得求娶于它州,或则买妇,拐骗买卖妇女的现象随之大盛,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婚嫁失时

在厚嫁风气浸染之下,一些不能筹办嫁娶之资的人家,对儿女的婚事“宁姑置而不为”,故男女有过时而不得嫁娶,甚至幽居终老者,“比年以来,承平寖久,侈俗益滋,婚姻者贸田业而犹率薄,以至女不能嫁,多老于幽居”(《宋会要辑稿·刑法二》)。同时待嫁女又普遍把嫁资看作是自己应得的财产,若“财之不给,帷妆饰之不逮人,则妻妾诟其无能,女子羞泣不肯升车以嫁”(《李直讲文集》卷20)。因此,宋代女子婚嫁失时较男性更多,这也可从记述士大夫资助嫁女的事例中得到佐证。如窦禹钧对“亲戚故旧孤遗有女未能嫁者”,“出金嫁之”,“凡二十八人”(《范文正公集》卷3)。有些地方官,亦以公私钱助嫁贫女、孤女,沈遘在仁宗朝时知杭州,嫁“女子失怙恃而无以嫁者,凡数百人”(《王文正公集》卷94)。虽然士大夫乐善好施,但助嫁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婚嫁失时这一难题。

·童养媳

关于童养媳的起源,有多种说法,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后世意义上的童养媳,乃起源于北宋,证据为《鸡肋集·刑部侍郎杜公墓志铭》:“民间女幼,许嫁未行而养诸婿氏者,曰‘养妇’。”而之所以出现“养妇”现象,就是由于宋代婚姻重财尤其是厚嫁风气盛行的结果。因为童养媳于男家既省却了一笔聘财,还增添了一个廉价劳动力;于女家,不但解除了抚养的困难,也不必为女儿长大后置办嫁妆犯愁。

结语

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宋代以后,人们的婚姻观念由重门第向重财货转变,这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宋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厚嫁之风虽加重了家庭负担,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但对于出嫁女子而言,丰厚的嫁妆使其在夫家经济相对独立,有利于提高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从这一点上来说,厚嫁对出嫁女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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