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旭等3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起,被告人陈旭组织、领导其亲属、宗亲、同学、朋友为主的同伙在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及周边地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被告人陈旭为首,以被告人陈楚生等人为骨干成员,以陈文俊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实施了多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串通投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潮阳区关埠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法庭依法查明34名被告人的身份,核对无误后正式进入庭审程序。第一天的庭审主要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及辩护人对各被告人依次进行讯问,并由被告人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4天。部分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