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愿意养前妻到再婚的,再婚后还要养!不是签的时候被下降头了,就是被威胁了!律师也有责任,没提醒的吗?
记得当时媒体有报道过大S妈有说是大S在气头上,会劝说他们复合的,毕竟有两个孩子,还亲切地说小菲也是她的孩子,哪想是一家人一起做的局。
汪小菲的重点,是不愿意养光头,前妻和孩子住他房可以,光头住里面,换谁都不乐意。这是重点,他就是不想养光头!!!给老婆孩子花钱,人家没说不愿意承担责任(前妻也是老婆)
大女主,应该自己养自己所爱,买买买花自己的钱,那才值得炫耀!
吸着前任的血,不撒手,下狠手,俩孩子成长,父母给予的是什么教育?让孩子,情何以堪呢!
哈哈哈,这律师历害,能请到这样的律师不蠃都难,好象她签的不是离婚协议而是守寡协议这句话把我笑死了[笑哭]
法律的底线是道德,是公序良俗。胆敢以法律的名义钻法律的空子,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律师绝不是一名真正的律师,他们只为钱辩护!
利用法律的漏洞去做事当然不会输,利用人性的弱点去占尽便宜当然被唾弃!有些事法律上允许,道德上说不过去,无论这个律师怎么给她洗白,我们都清楚狠的是大S。
仅凭双方在网上披露的信息,很难站在法律的角度去评判。因为协议的全文没有看到,双方签协议的前提条件也没有在场的第三方证明,场外之人更多地是从情感,道德的角度去评论。
曲线因为约好了下家,在台湾婚,所以在台湾离,汪同学一直被牵着鼻子走,以为人家是耍性子,法律条款上各种表态[抓狂][抓狂][抓狂]汪妈妈愁死了
曲线挑战的是公序良俗,她哪怕法律上没有错,就是过不了大众这一关。大众不支持她了,她以后的日子还能好过吗。
律师没看到完整的协议就加入主观评论是非常不理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不止酒店还有房产,目前看房子给了女方,而房屋一半价值也远高于借条内金额。
这位律师丝毫不提汪给大s买的豪宅啊,丝毫不提离婚后为何要前夫还房贷、交电费、养现任啊。
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以后骂人可以说,你的生活真体面[吐][吐][吐]拿前夫的钱给后夫买鞋,太下头了……这下子这两口子彻底火了,黑火黑火……[大笑][大笑]
看看借条的内容吧!2018年借的钱,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好!你的钱,就是你的,夫妻之间账目清楚,这个2018年还清是什么意思?汪小菲没有在婚内还清债务?银行保留转账记录时间最长是5年。哈哈哈哈,这就是个讼棍啊[抠鼻]遵纪守法不能等同于是个好人!毕竟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离婚三个月结婚旧欢,婚内肯定有出轨,才会那么迫不及待,不顾及孩子,离婚时种种计算汪,离婚后消费前夫的,让吃瓜大众十分厌恶。
一个带着两个娃的妈妈,只要有一点点为孩子考虑就不会这么快再婚,从保护孩子的角度,你忍一阵不行吗?
网友还扒出具俊晔在两人离婚前8月的时候,就纹了跟大S的情侣纹身,还配文“余生永不放弃”,因此,究竟是谁先出轨,真的不一定。
如果这位律师是来蹭热度的,那么方向搞反了。蹭热度要顺势而为,即便不成功也不会有任何损失。选择逆流而上,成功了则一举成名,前途似锦;一旦失败了会被严重反噬,职业生涯基本到头了。
一开始因为那个张颖颖支持大曲线,后来从床垫事件开始,支持汪和兰姐,直播间总去看兰姐怎么内涵,然后汪又公开了和张颖颖秀恩爱[捂脸]好吧,普通老百姓吃个瓜也不容易,全当一乐呵吧。
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天经地义,前妻挥霍我的钱我也认了!但是!在我买的房子里、睡着我的床垫、更要花我的钱养别的男人,任谁都忍受不了吧?!
婚内借条是个新概念,哪些财产是婚前的?哪些财产是共有的?公证的部分除外,剩下的能说得清楚吗?即便说得清楚,两个人也貌合神离了,就跟婚内AA制一样,钱分了,心就分了,心分了,人就分了,所以AA制不适合情侣之间、夫妻之间,想在一起,就别分得那么清,反过来,离婚以后,就别扯不清。
我觉得到现在,小汪只需要回应一句,不想回应了,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即便是她赢了法律,可是已经输了道德了!
这位律师你相信台湾的不动产是女方买的,那离婚了汪总怎么还是愿意还贷款?俩清了不是女方该还房贷的吗?男方就这么傻不拉叽到底吗?我还真不信!我相信兰姐说的是事实!借条是假的。
大S本人也从未回应过“婚内出轨”的质疑,她避重就轻,用最温柔的话,做最狠的事,是她的日常操作。
越想越气越没有理智。在精明的人都不能抹除她在时间轴下犯的罪孽,天道平衡,想集中私下贪婪自私狠毒又要表现出强势独立优雅是不可能的。时间轴会留下一切证据。
律师这样做肯定想介入,但大S也不敢请他,费用高,各种扒,就算大S赢了,估计也被扒的体无完肤了。
我是酒店经营的,酒店投资十来年,早已赚回来几个酒店了,就想知道赚回来的钱现在归谁了?归汪小菲了还是被曲线霍霍了?两个人都是赢家,一个女艺人结婚生子之后没了人气,现在管他什么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