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涵盖了法律、政策、社会等多个方面综合工作体系。4月16日,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活动当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妇联、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走进法院,通过参观、座谈等形式,沉浸式感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活动中,大家参观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所用到的圆桌法庭。没有围起的被告席,法官、公诉人、指定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共坐一张圆桌上。这样的审判方式有助于缓解未成年被告人对庭审的恐惧和抵抗情绪,使他们能更好地反思自己的行为。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防范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结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相关犯罪案件417件。与此同时,全市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关爱帮扶。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法官 尹海霞:
针对判处了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我们判后回访的工作,就对他的就学就业,或者是跟家庭成员相处的情况,都持续通过电话或实地家访,来确保这个未成年人不再走向犯罪道路,有一个新的人生征程。
此外,面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除了在法律上对“施暴者”予以严惩,法官们同样关注到了这部分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法官 尹海霞:
比如说,侵害到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方面,他有可能还出现一些心理方面的问题。那我们会通过跟团市委合作,签订了框架协议 ,发现被害人有问题的话 ,我们会将这个案件及时转过去,由团市委派社工对他跟踪进行心理疏导。
像这样的联动,不仅局限于刑事案件,在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民事案件中,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与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例如,博罗法院2023年牵头制定《关于建立立体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联动开展包括家事调查、家事调解以及对特殊需求和困境儿童家庭指导服务。将调解工作引入矛盾萌芽阶段。据数据统计,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3402件,审结2871件,其中调解撤诉1231件,调撤率为43%。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王红日:
我们在基层有婚调中心、婚调室,我们会把婚姻家庭关系的这些案件展开先期的调解,达成了一定的调解协议。我们会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让这种调解具有法律执行力。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法庭法官 刘振尧:
家庭教育方面,我们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一些教育站,对典型案例中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应该怎么经营一个家庭,怎样抚养一个小孩。
此外,在与公安部门的联动过程中,涉家暴案件的证据得以进一步固定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等工作更加顺畅。2023年,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1份,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50份。接下来,惠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职能,积极与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