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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红薯(散文)
文/丁继坤(陕西)
秋天是红薯成熟的季节,不论你行走在城乡的集会、商场超市、早市摊位,随处可见一车车红薯摆满了市场,从而勾起了我对家乡红薯的记忆。
红薯原产于南美洲,又称红苕、甘薯、地瓜等,是一种产量高、适应性强的粮食作物,后由西班牙人携至菲律宾等国栽种。
相传早在明朝万历年间(1593年),在菲律宾经商的福建长东县商人陈振龙无意间发现,红薯不仅对气候条件适应性高,而且香甜可口,产量很高,老少皆宜。
他想到家乡粮食欠缺,人们经常食不果腹。特别是遇到灾年,更是雪上加霜,难以度日。于是将红薯引进我国种植。
家乡的红薯是一种香甜可口的食物,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家乡的红薯成了人们的救命粮。
曾经流行这么一句话:“红薯面,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
那时候,因为红薯产量高,易管理,生产队就把红薯作为一个主要粮食作物来种,每人年分红薯200公斤左右。
当时栽种的品种有“农大”、“武功红”等。
由于大部分农田要种植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只能把红薯栽种到棉花地里的疙凜梁上。
每年一到5月份左右,我们从育红薯苗的池子里拔出,拿到地里去栽,要求做到保栽保活。
到了夏季,红薯在阳光雨露的哺育下,生长的一片葱绿。
为了能让红薯结的果实多,我们将红薯蔓要翻一遍,把草拔干净,然后就等待秋天去收获。
到了秋天红薯成熟的季节,我们沿着田间小路,手拿镢头,肩挑笼担,穿行在一片片棉花、玉米、谷子的田野里,在棉花地看到地垄上的红薯将地皮拱开了一道道裂缝,有的露出了红红的笑脸,向人们展示自己的风采。
来到地头,只听生产队长一声令下,我们一人占一行红薯开始用镢头挖了起来。大家你追我赶,边挖边拾,在身后疏开的土壤上出现了一堆堆鲜红的红薯。
到了夕阳落山之时,大家把挖出来的红薯,用笼担挑到地头,开始过秤分红薯。
地头堆起来的红薯像小山似的,有4、5斤左右重的大疙瘩和又长又粗的棍棍红薯,亩产可达1500多公斤,是种其他粮食作物的一倍多。
一霎时田间地头热闹起来,只听的保管粗嗓子的报秤声、会计算账拨算盘的“啪啪”声、人们的谈笑声……奏成了乡村丰收的欢乐交响曲。
那时候,由于粮食产量低,红薯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粮,每人年分红薯200多公斤(每5斤红薯顶1斤口粮)。
因为红薯多了,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吃红薯,不是蒸着吃就是煮着吃,早把人给吃厌烦了,也把许多人吃成了胃病,至今落下了病根。
红薯不但能蒸着吃、煮着吃、烧着吃,而且可制作红薯粉面、红薯粉条、红薯丸子等,是人们喜闻乐见的食物。
于是,人们就把红薯变着戏法去吃,记得有什么红薯米汤、红薯饸饹、红薯馒头等。
后来又把红薯做成淀粉、晒成红薯片,最多的时候还把红薯煮熟后喂猪吃,把猪喂的又肥又大。
到了冬季农闲时,生产队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开会,我们就抱上一堆棉花杆点燃后,边烤火边烧红薯。一会儿红薯烧熟了,扑鼻的香味使人馋涎欲滴,我们纷纷把红薯从火堆中刨出,吹去柴灰,慢慢品尝起来。
那时候为了贮藏红薯,防止冬天冻坏,家家都有红薯窖,每年将收回来的红薯贮藏在里边,几时用几时吃,十分方便。
如今每当我们看到街道、集市烧烤红薯的摊点,香味就会沁人心脾。红薯品种更是更新换代,过去被人们吃厌烦了的红薯却成为人们争相品尝的美味佳肴,调节生活的稀罕之物。
红薯由多变少、由让人吃厌烦到争先品尝见证了时代发展的历史变迁,成为我对过去生活的记忆。
(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
丁继坤,网名民声,笔名言实,韩城市作家协会会员,退休干部,共产党员,一名业余文学爱好者;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从事新闻、散文等写作;三十多年来,执着追求,笔耕不辍,在各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平台发表各种题材文章近千篇,先后两次荣获韩城市司马迁文化奖,有三十多篇散文获得各类征文奖;汇编了《春华秋实》《岁月恋歌》《故乡情怀》《年华留痕》四本新闻、散文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