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款政策升级,非集采药械被纳入直接结算范畴。
非集采产品、创新药械纳入直接结算8月21日,海南医保局发布《海南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见文末)。
根据《方案》,本次直接结算实施范围为海南全省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省级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所采购的创新药械;文昌市辖区内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
海南选取文昌市作为试点,其辖区内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总结经验适时全省推行。
方案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后发生的医药货款,次月由医药企业在结算平台提交结算申请。
近年来,全国多地已正式推行医保直接结算模式,但明确将创新药械和非集采中选药械纳入范畴的尚为少数。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直接结算政策主要针对集采产品,非集采产品回款依然是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自行结算,积压货款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回款周期甚至长达一两年。
基于缩短回款周期客观成果,随着实践经验丰富,多地开始探索扩大医保直接阶段范围。海南方案中涉及的非集采药械,在其他地区也已有先例。
山东早在2021年就提出,适时将价格不高于中选价的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品种纳入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品种范围。其中山东省寿光市自8月份起正式开展非集采药品医保直接结算试点。
此外,海南的直接结算方案在流程上全面细化,医保-医院-企业间的权责划分更为清晰,具体如下:
直接结算覆盖面扩围 药械回款周期缩短回款三角债问题困扰业内已久,医保直接结算模式推进在制度层面提高了回款效率。
2023年福建省累计直接结算集采医用耗材货款34.92亿元,结算率达98.55%,覆盖全省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回款周期控制在23个工作日内,惠及504家药械供应企业。
安徽阜阳市自上线药品耗材货款结算平台以来,已实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线上直接结算金额超10亿元,线上线下累计结算金额超14亿元。
相较常规产品,创新药械的研发成本高、周期长,对回款效率的需求更为迫切。
年初,海南八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探索医保支持与创新药械供货企业直接结算模式,随后仅半年多时间相关方案就已正式出台,且直接在全省范围实施,可见海南对于药械创新的重视程度。
除了各地的积极探索,国家层面对医保支付的改革也在加速推进,针对拖欠药械货款的监管也逐步趋严。
近日,DRG/DIP2.0方案正式出台,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年度基金清算工作,确保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算。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含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开展全面清理。
国家14部门发布的《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明确,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
随着直接结算覆盖的地区和品类持续扩围,国内药械购销生态将迎来全面变革。基于结算模式的转变,企业同医院间的合作变得更为透明,回款中长期存在的灰色利益链也在走向终结。
没钱 医院都快被医保拖欠款给搞死了 现在另辟蹊径 直接支付厉害 又当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