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当“搬运工”,复制别人的文章,那就是不劳而获的“盗窃”行为,大家都对这种行为是憎恨的。
我偶然发现,居然也有人复制我的文章,标题内容完全一样,只是发表的时间先后不同,下面例举部分文章:
有原封不动,直接搬用的第一截图
上述一截图片是我2023年6月26日11:20在头条发表的文章(https://m.toutiao.com/is/iNVJxN1L/ - 基层民警的心声——一级勤务应该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 今日头条),以下是“搬运工”的杰作截图(没有主明来源):
第二截图
上述第二个截图是在我发表两天之后在“网易”里搜索到的,标题、内容完全一致。
有标题完全一致,少部分内容作了修改的第三截图
第三截图是小编今年2月7日13:41发表的文章,标题是《一警察无意泄露了工作秘密,春节公安将开展三大“行动”》(请见于https://m.toutiao.com/is/iNVeqUxK/ - 一警察无意泄露了工作秘密,春节公安机关将开展三大“行动” - 今日头条)。下面第四截图小编发表文章七天后“搬运工”的杰作截图,同样显示“首发”:
第四截图
除上述方式外,还有人直接把文字变成视频来播放的,在此不再赘述。
为什么要“感谢”“搬运工”?我写的题材是与公安机关相关的人和事,是为公安机关宣传、为公安民警呼吁的文章。
不同的头条作者,都有不同的粉丝群。有人复制,说明还有人认可,表明了还有一定的价值,这种“搬运”增加了关于公安题材文章的宣传展示机会,可以让更多人了解公安,认识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工作。
头条君已开通首发全网维权功能,但我未开通。我没有开通全网维权,但并不代表我不反对抄袭别人的文章,不憎恨那些不劳而获的人。
当“搬运工”复制文章,是受大家不齿的,这种行为也是违反头条规定的,希望抄袭者遵守头条规矩,不要为了那点可怜的流量(稿费)让人看不起,建议在“搬运”时注明来源,不要填首发,因为一旦有人举报,发现违规,就会扣分,甚至被封禁,遭到惩罚,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讲究职业道德,在头条写文章也一样,你说是吧?
(图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