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澄海区的一些路口上,有市民在交警的监督下,举起“驾乘摩托车,请系戴安全头盔”等宣传牌。不采取常规的扣分、罚款,而是让这些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轻微交通违法者在路口举牌宣传1小时,是澄海区公安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采取的新举措之一,目的在于让轻微违法者“记忆更加深刻”。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推进澄海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11月12日开始,澄海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实际情况,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此次整治,交警部门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手段,教育方式不采取常规的扣分、罚款,而是为未佩戴头盔的轻微交通违法者提供了三种特别方式,由其选择其中一种接受教育并承诺今后安全出行。
方式一:请5名亲朋好友到现场对我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同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来给本人。
方式二:本人自愿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60分钟,同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来给本人。
方式三:发微信朋友圈请20个亲朋好友对我今后的交通行为进行监督。(朋友圈内容例文:“今天我驾驶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澄海交警部门查获,在这里我恳请亲戚朋友监督:今后,我驾乘摩托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无论当事人选择何种方式,均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以后守法驾驶,文明出行,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前来现场给本人佩戴后方可离开。
澄海区交警部门表示,如此煞费苦心地在以往劝导、处罚的基础上新增了这些特别方式,归根结底就是让广大车主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希望通过这种教育手段,在对当事人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又能以点带面,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从而带动更多的人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