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每当太阳升起时
5月8日喻女士和曾先生带着4岁儿子在卜蜂莲花宁乡店购物,期间曾先生有在一旁接打电话,等打完电话回来,发现儿子蹲在地上捡豆子,站在旁边的理货员告知曾先生,因小孩调皮地把超市的大米和绿豆混在了一起,正要求小孩把豆子捡出来。
曾先生表示理货员要儿子把豆子捡出来是可以的,虽然儿子只有4岁,但他犯了错误,就要接受这个惩罚,当场就有要求儿子捡完再回家,自己也在帮着捡,还向工作人员道了歉。
曾先生还称自己夫妇俩都是高学历教育者,很重视对小孩的教育,回家后就对小孩进行了批评教育,因为小孩在超市的表现让他们很丢脸。
他们准备了一盆米,往里面掺了一勺绿豆,让儿子自己花了两个小时一粒一粒把它们分出来。
但曾先生认为小孩弄混的货物范围并没有这么多,而且当时理货员的态度有问题,小孩吓得不敢回家,都哭了,可能对小孩造成了心理伤害,超市也有责任。
为此,曾先生要求超市必须将该理货员开除;超市还要就此事出具书面道歉说明并加盖公司公章,贴在前台公示一个月。
而超市方表示理货员态度不存在恐吓,没有要求小孩不捡完不准走,只是提醒小孩不要这么做,曾先生凶哭的小孩是曾先生。
超市方还提到后来值班经理赶到现场,哄好了小孩,并就理货员的沟通方式同家长道了歉。
因此,超市没有开除员工和出具致歉信的必要。
对此,曾先生表示将维权到底,双方均表示将以当时的监控录像为证。
从整件事来看,我认为:
首先,曾先生对犯错的表述有些轻描淡写。
向理货员道歉,把货物分拣开来,不是应该的吗,而不是什么“可以”、“也道了歉”。这是一种应该做的补救措施,而不是所谓的“接受惩罚”。
小孩弄混了货物,是小孩不懂事,难道大人也不懂事吗?
其次,在超市等公共场所,还是要小心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接电话,也不能把孩子扔一边,何况是有夫妻两个人的情况下。这既是对小孩,也是对他人的保护。
第三,顾客虽然是上帝,但也不能只把自己当上帝,把别人不当人,不解曾先生哪来的底气,张口就要开除理货员,生活不易啊。
也许是因为小孩让他丢了脸,那只好解决发现他丢脸的人了?
为超市没有一味讨好顾客,而牺牲员工利益点赞。
最后,教育小孩无需强调高学历,高学历不等于高素质,学了知识也不一定学了能力,出了问题就要承担并及时解决复原。
建议可以学习一下其他家长的经验,现场买个筛子,因为绿豆大一些,可以把大米筛下去,绿豆筛在上面,这样既寓教于乐,又节约了理货员的时间,反正又不会主动要买回来慢慢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