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工人来说,最开心的时候,肯定是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比发工资更开心的时候是发奖金的时候,奖金里面最大的一笔当属年终奖。不过,我们公司今年因为年终奖这个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大家都非常闹心,情绪特别不好。
小刘,是公司几个月前刚来的一个新员工,结果他拿到了4万的年终奖。他这一拿不要紧,关键其他人不满意了。他一个新员工拿4万,而其他在公司好多年的老员工都是只有一两万,这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当然,年终奖作为奖金,也不能说就以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定,更多的应该是以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创造的价值来定。即便如此,放在其他老员工身上,这个逻辑差不多是成立的,业绩好,职位重要的员工,确实奖金比较高;业绩差一点,职位相对低一点的,奖金也确实比较少。但是,到了小刘这儿,这个逻辑也不成立。他进公司至今,也就零零散散做了几个小单,赚来的利润甚至还抵不上公司给他的工资,属于公司的负资产。就这样的情况,公司还给他4万的年终奖,别人都难以理解,也无法接受。
就在大家因为这个事情各种闹腾的时候,领导出来解释了,表示小刘的年终奖发错了。当时确定的是4千,结果发成了4万,小刘需要退还3万6。
不过,领导这个说法遭到了小刘的拒绝。小刘表示,年终奖这个东西,就没有发错一说,发多少就是多少,不要说3万6,他一分钱都不会退。甚至在当天晚上小刘直接给人事发了一封辞职报告之后就没来了。
无奈的领导最后找律师咨询了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却是无解。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同时,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关于奖金的范围中提及,“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根据这些规定来看,年终奖是属于员工工资的一部分,企业不可能要回已发给员工的工资。如果说是错了,可以要回,但是,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反倒是这4万元转进小刘卡里的时候备注用途是年终奖。
最后,小刘的年终奖没有退回,并且很多老员工都对公司意见非常大,甚至有好几个人年后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可以说,这个事情已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