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惠河高速博罗泰美“11·15”“11·16”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据函文显示,2024年11月15日22时33分许,惠河高速往深圳方向博罗杨村到泰美路段(3552公里900米处)发生一起两货车追尾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6日0时30分许,惠河高速往深圳方向博罗杨村到泰美路段(3547公里120米处)发生一起两货车、两小型客车共四车追尾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上述两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博罗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三项督办事项,包括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经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市安委办审核等。
函文全文如下——
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惠河高速博罗泰美“11·15”“11·16”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惠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