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科大学俞姓老师因救人性命导致上课迟到而被学院惩罚的信息,在网上广泛传播。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俞老师分管的病患病情危重,需要进行紧急处理,但因情况紧张未及时向学校报备,导致上课迟到了29分钟,学校认定为“教学差错”,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以及“扣发2000元奖金”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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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有网友直接发出灵魂拷问:正义何在?
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在患者面临生命安全的时候给予紧急处置,是职责所在,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但又因为俞老师拥有教师的身份,她必须尽到教学责任,不应该“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上课迟到”。所以从教师身份这个角度看,学校给予处罚也有理可循,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展示学校维护教学纪律的态度,提醒其他教师要引以为戒,要重视教学责任,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和医疗工作,确保教学和医疗工作的平衡。
不过,任何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总会有偶然情况发生。突然遇到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难免会打断个人的教学节奏。我们如果不考虑这种突发情况,处罚救人性命的教师,那还有正义吗?
笔者想到了那位从“协和”走出来的林院士,当年她报考“协和”的时候,在考场上也遇到了一个突发情况:身边的一位考生突然中暑晕倒。她很快参与救助,整个过程耽误了十几分钟,导致没有完成考卷,但最终还是被录取了。她的考卷评语上有这么一条:在个人利益和社会救助发生矛盾时,该考生能够毫不犹豫投身到救助活动中去,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医德。
反观俞老师,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却以“教学差错”这样的理由受到学校的处罚,的确是没什么正义可言。
面对突发事件,学校应该本着“医德”和“良心”去处理,不应该总是拿所谓的规章制度说事。当然,在事情发生后,学校可以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应急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建立教学应急机制,允许教师在特殊情况下“事后向学校报备”,以便更好地平衡教学和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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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讲,在医德与教学责任之间,正义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话题。我们必须认识到医德的核心是救死扶伤,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教师的责任是传授知识和技能,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患者危重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将救人放在首位,但也要兼顾教师的职责,俞老师因为救治患者而上课迟到,的确对教学造成了一定影响。然而关键在于,我们应该如何评估这种影响的程度和性质。
如果患者的生命安全面临了严重的威胁,医生的紧急处置是必要且合理的,那教学上的影响就应该被放在次要位置。
可能有人会说,俞老师应该提前报备一下,这样就不会有如此多的麻烦。遇到事情提前向学校报备,肯定是正确的做法,也会减轻很多负面影响,但例外总是会发生,我们需要具备科学有效处理偶发事件的能力。
事实上,这种把“救死扶伤”放在第一位的案例,不正好可以被拿来给医学院学生做正面宣传吗?我们天天说要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还不够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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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各行各业中潜伏着的敌特,正在利用一切规章法纪,对中华传统和文明道德进行大肆杀戮。👍
真的吗?[横脸笑]
这逼学校太死板!不会表彰刷好感
这种校长应该开除。
上课迟到,该罚。在校外做了好事,获得的荣誉不是学校给的。生活有困难找救助站。
看一篇报道说是留学生举报的[得瑟]
得罪小人了[呲牙笑]
婚姻所以我多次说过,高考在即,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报考这所学校
救人首一,其他后边,医生有大爱!因他组负责的,一般来讲无人接的!
正义有成本,很难理解吗?知道要付出代价还要坚持去做,是真正的正义(不是说犯罪啊)![笑着哭]
学校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人受到影响,你们说牛逼不?
生命至上,医者仁心;我见议开除南方医科大学的校长和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