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没想到曾经轰动一时的“6.10唐山烧烤打人案”竟又一次冲上了热搜。
只不过这次当事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涉事的一名“失职民警”陈志伟,他因涉嫌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24年8月5日,陈志伟在网上发视频实名举报喊冤,称自己为领导背锅,遭人威胁定罪。
由于视频时间有限,陈志伟并未详细说明,而是简单地概述了几点:
一、自己当时并非值班民警,临时收到出警通知
二、自己10分钟到达现场,与官方宣称的5分钟出警不符
三、到场后,出警处理了3个小时,并不存在懈怠
四、自己拒绝念稿,被领导强制要求照着念
五、被迫背黑锅,强加罪名
六、负责办案的民警对他采用了非法违规手段获取笔录
七、未实际报道事件真相
八、看押期两次上交申诉信,无结果
九、出狱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无下文。
也许是举报无门,陈志伟这一次决定效仿马翔宇,在异地实名举报,视频最后他还表示,自己手上掌握相关证据,后续会一一曝光。
随着该视频被曝光,这件事很快在网上引起巨大争议,一时间矛头纷纷指向了唐山公安。
在获悉舆情后,8月6日,唐山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通报,据通报内容显示,陈志伟反映的多个问题,经核查后均不属实。
通报中还提及陈志伟当时未按照规定办案出警执法,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放任陈继志离开,未履行自身责任,构成滥用职权,故而被判刑,并未提出上诉。
针对这份通报,作为举报人的陈志伟并不认可,之后他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声,连发了两条内容。
一条是案发当天工作群的聊天记录截图,证明他当时并未接到通知,被通知时已经是凌晨2点53分。
另一条中,他表明当时值班领导带领有关警务人员脱岗离所在外饮酒,所以无法及时出警,几番沟通后,才通知我该出警。上述事实,办案人员根本不予调查,不予如实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两条内容在发布后没多久就删除,目前此事还无法判断其真假。
在我看来,陈志伟举报的多个问题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他滥用职权的罪名是否成立。
通报中说,陈志伟曾在医院放走主犯陈继志,我认为他本人有必要为此事回应,并且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
因为相较于其他的违规行为,该行为是最为严重的,如果属实,他也无法去喊冤。
当然这件事或许还有隐秘未报曝光,如今我们只能期待陈志伟晒出更多证据证明自身清白,同时也希望唐山当地能够更细致地调查此事,切勿让基层民警蒙受冤屈。
唐山烧烤打人事件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它不光光牵扯到涉恶势力,还牵扯到保护伞,因此调查必须要更为严谨,此事若处理不好,恐会对公信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