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电视内容的日益丰富和界面的多样化,年轻用户往往能轻松驾驭,但老年人和孩子在使用时却常常感到困惑,甚至在不了解具体情况下被自动扣费。近日,山东德州市民常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7月17日上午,常先生收到中国联通发来的手机短信,提示家中的网络电视上正在购买会员产品,价格为每月39元,且将自动续订。为避免扣费,常先生立即回复了验证码进行退订。然而,7月22日,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而这次常先生并未注意到短信通知,直到8月初收到手机欠费即将停机的信息才发现被扣了增值业务费。
常先生对此表示不解和愤怒:“电视是跟我的手机号绑定的,扣费时并不需要输入密码,直接就能在手机上扣费。而且,我明明已经退订了业务,为什么还会扣费?”他联系了中国联通的客服,经过沟通,联通公司将扣除的费用返还到了下个月的话费里。
记者随后拨打了中国联通100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工作人员回复称,所有增值业务都需要手动点击、二次确认后才能购买,并且还附带有短信提示。但网络电视办理初始默认为扣除话费,后续可以通过联系人工客服更改支付方式。对于常先生的扣费问题,工作人员解释称,扣费的增值业务并非7月17日的服务,而是7月22日和7月31日分别开通的两项增值服务,由于常先生并未立刻退订,所以产生了扣费。
然而,常先生翻看手机短信记录后发现,7月31日的短信是由另一个联通号码发送的,他认为这种默认开通业务并从话费中扣除的做法属于“强制”消费。他表示,现在很多人并没有及时看短信的习惯,更有甚者可能会设置短信拦截,因此希望中国联通能更改这种设置。
山东阳光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成表示,常先生遇到的联通公司扣费的情形属于侵犯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都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如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等。而联通公司在没有以明显方式提醒常先生选择增值付费消费业务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扣费,这是不合法的。
因此,李伟成律师呼吁联通公司应当更改向消费者通知的方式,在没有获得消费者明示同意选择服务的情况下不能扣除消费者费用。同时,他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智能电视等网络服务时要保持警惕,注意甄别信息是否真实可靠,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