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到朋友圈被罚1万元且开除?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奇葩”案件做出裁决,判处用人单位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微信朋友圈几乎是如今人手必备的社交平台,不少企业将其视为“广告牌”,希望能通过员工的转发吃上一口私域流量。(央视网5月8日)
朋友圈属于私人属性,发不发的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上,这是最简单的法理。但一些公司出于经营的需要强制员工在朋友圈发公司广告,这对员工权利构成了侵权,是一种不能忍受的违法行为。
自发明了朋友圈以来,人们都愿意在里边发一些人私人生活中的事情,以与家人朋友等分享生活的乐趣,因此朋友圈也成为了人们娱乐的一个场所,对于年轻人来说,每天看朋友圈发朋友圈早已成为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也正是因为如此,人们的朋友圈里都充满着人气。但一些公司的老板正是看中了朋友圈的这个特点,就想利用员工的朋友圈当成公司产品的大卖场。但一次两次还行,圈内的人们出于面子不会说什么。
但总是这样就不行为,因为这是将朋友圈的人当成了买东西的人,这已不是朋友关系,而是某种商业关系,这使朋友圈的场景变了味,很多人也都因此被朋友拉黑,变成了一个人人避之不及的人。
但公司老板不管这个,还是逼着员工在朋友圈发产品广告,如果不发就被解除劳动合同。这使行员工很烦心,于是联手将这个小公司告上了法庭,显然结果是对员工有利的,那就是公司得于违法。
发生这种情况的一般都是小公司,这此小公司没有法制观念,总想投机取巧,而又不想花成本打开市场,只想用员工家属和朋友来卖他样的产品,以此来作为经营方略,可以看出这样的公司是没有后劲的。
因此,对于员工来说,遇上了这样没出息的小公司就要果断离开,这样如同黄鼠狼搬家小打小闹的小公司是没有出路的,这样的老板也都是小家子气,干不出大事情。离开它们是明智的选择,永远不要找这样没出息的公司。
对于逼员工在朋友发公司产品广告这件事,法院给出了明确的判决,这是一个鲜活的法治案例,这会警示那些不法的公司不要违法行事,这样的后果很危险。这也提醒一些求职的人,要找大气的公司入职,不要找这样没出息的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