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是贾母给宝玉的,王夫人直接撵她,是贾母大权旁落的标志吗?

写在名著 2024-06-16 08:55:00

不是——贾母是大权旁落了,但不是以这件事为标志。贾母的大权旁落,要比这早得多。

有两个细节对比一下。第八回宝玉喝醉了酒,“说着,立刻便要去回贾母,撵他乳母”;第三十一回宝玉跟晴雯拌嘴:“你也不用生气,我也猜着你的心事了,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发你出去,可好不好?”

都是撵自己屋里的人,前者是“回贾母”,后者是“回太太”,说明人事权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转移,从贾母转移到了王夫人手中。

但如果你以为贾母大权旁落,是发生在第八回到第三十一回之间,你又错了。贾母的“大权旁落”,比这还要早。

第三回黛玉进贾府,吃茶果时王夫人问王熙凤“月钱放过了不曾?”其实在此之前,凤姐安排黛玉下人,已有旁批“当家的人事如此,毕肖!”现在又让王夫人向凤姐垂询、凤姐向王夫人汇报,更证明王熙凤这个“当家人”是在王夫人领导之下开展工作。也就是说,王夫人在这个时候,已经是荣国府的掌权人了。

既然第三回王夫人已经掌权,为什么第九回宝玉撵乳母要请示贾母?这并不是王夫人说了不算,而是1.贾母更宠溺宝玉,几乎到了无所不应的地步,向贾母请求更容易成功;2.这时宝玉是跟着贾母住(要不然摔了杯子,怎么会马上“早有贾母遣人来问是怎么了”?),没有独立的居室,丫鬟婆子还都是贾母派给他——而且是直接派给他的。

入住大观园,宝玉开始有了独立的居住地,对仆人也有了一定的自主权。所以王熙凤要小红,需要跟他商量;平儿叫撵坠儿,也是让袭人等人办理。但是宝玉的自主权毕竟是有限的,还有更高领导,也就是王夫人,做主。

所以要宝玉要撵晴雯,需要“回太太去”,而王夫人要撵晴雯、撵芳官、撵四儿,不需要跟宝玉商量。

不仅是不跟宝玉商量,就是撵藕官(黛玉屋里的)、撵蕊官(宝钗屋里的),撵贾兰的奶子(奶妈,其实是已婚女仆,并不是真要哺乳),王夫人也只通知王熙凤,没有跟任何人商量。

撵晴雯是事后向贾母汇报了一声,表示对贾母的尊重。而这尊重,是出于客气、源于辈分,并不是为了权力。

除了不管事的贾政,王夫人就是荣国府的真正当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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