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杭州的一个真实案例,为了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文中人名全部使用化名。
小林上个月来到杭州,之后找了一份在超市的工作,约定每月工资4200。
到了第二个月的时候,经理结算工资,结果最终算出来的结果,小林被扣除的工资是4500,所以,现在还倒欠公司300。并且,有同样遭遇的人不止小林一个,这家超市的所有店员都是这样的结果,或多或少,不过,工资都是负数。
这样的状况,大家肯定是不能接受的,所以,他们跟经理理论,让给一个说法。不过,经理却不慌不忙,翻出了大家的劳动合同,看到里面明确写了一句话:“每个员工都有义务承担店内货品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遗失,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经理提供了这个月店内货品的失窃清单,和每个员工需要承担赔偿金额的计算数据。
虽然经理提供的证据非常充分,但是,大家对此并不认可。货品失窃金额巨大,并且,都是在某一个角落的位置,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当有人提出查看店内监控的时候,经理竟然拒绝了这个要求,并且态度强硬,表示公司按照合同执行,不满意可以走人。
面对如此不公,店里的员工决定一起辞职,以此来给领导一些压力,让高层出来解决问题。不过,让大家想不到的是,他们集体辞职的做法,并没有给到领导任何压力。人家直接从其他店里抽调了员工过来,店铺运营一切正常。
小林等人找了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可是,当记者跟他们一起去的时候,经理还是一样态度,表示他只按合同执行,其他事情免谈。
最后,小林等人选择了申请仲裁,不过,他们的申请直接被驳回了,人社局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原因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是次月20号发放工资,现在还没到20号,公司欠发工资的事实并未成立。
当然,小林等人并未就此放弃,大家一致决定,等到20号之后再来重新提交仲裁申请。
就在此时,小林等人一起去申请仲裁的消息被公司得知了,经理这才来联系他们。经理表示,货物并没有失窃,只是快递送错了地方。之后,也准时发放了小林等人的工资。
虽然说事情解决了,但是小林等人依旧是受害者,并且承担了不小的损失。最直观的,他们因公司欠发工资辞职的理由就不成立了,没法要求公司赔偿,并且,目前都变成了失业状态。